绍敏还是笑,笑得那样恶毒:“早让你找个男人嫁了,你不肯。天天嚷,找个老公,不如养条狗。活该!你今日可去狗市找一条忠犬度过余生。”
我气结。
可惜,她已经挂断电话。
闲逛到傍晚,整个城市都灯火璀璨,夜上浓妆。
提着大包小包,我推门进了自己的家。
一关门,整个城市的灯火都被我“啪”的一声关在了门外。
房间里安静极了。
春夜,还是有轻寒。
房间里开了灯,可是橘色的灯光并不能驱散寒意。
我想,我需要的是一个温暖宽厚的拥抱,而不是一盏又一盏茫然清冷的灯。
李铭泊答应过我,他一早说过会陪我度过三十岁生日。
他说无论如何他会来陪我,让我一定等他!
要不是这样,我不会拒绝公司同事的邀请,早早地赶回家来守候。
忍不住掏出手机,给李铭泊发了短信。
我从来不在周末给他发短信,发过去,也永远没有回音,我知道这个时段,他是属于另一个女人的。
跟了他五年,整整五年。
从来,我都以这样一个守候的姿势在等待着他。
只要他说要来找我,我便会毫不犹豫,一次一次推掉一个又一个约会,拒绝一次又一次机会。默默等待,永无怨言。
从一开始被他英俊的外表所吸引,再到后来为他的幽默与睿智所折服,直到现在我还爱着他。
可是这一刻,我却觉得倦了、累了!
这一次,短信并没有石沉大海。
他说:“宝贝,生日快乐!”
呵呵,多么轻描淡写的一句生日快乐!
我忍不住笑。
五年了,我从一个青春的、肌肤似揉了莹粉一样的女孩,变成了一个三十岁、肌肉松弛的女人。
可是,对于他来说,一切都没有变。
一个稳固的家、一个对他死心塌地的情人!
这一刻,我觉得寂寞。
深深的寂寞,是骨髓里发出来的寂寞,比这春夜的寒气更冷,是从内而外的冷,是肉身与灵魂都无法抵挡的冷。
突然,门铃响了!
门铃是那首著名的《海边的阿蒂丽娜》,是铭泊的最爱。
于是我选了它,让他每次按动门铃都能听到这动人的旋律。
他不是没有我家的钥匙,可是他总是喜欢先按门铃,他知道,音乐一响,我便会飞快地拉开门,扑进他的怀里,将头深深埋进他的颈窝。
他喜欢这种感觉。
我突然觉得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我又笑了,笑容自心底里发出来,扩大到全身。
我扑过去,打开房门。
然后,一束巨大的白玫瑰出现在我的面前,包装得异常精美。
捧花的人整个地被花挡在后面。
我笑意更浓。
是,他心里有我,知道我最最最爱的,是这些芬芳的美丽的白色玫瑰。
我一把抱过花!
然后,我呆住。
一名陌生的男子站在我面前,非常生疏有礼貌地笑:“请问是周小姐吗?”
我茫然地点点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