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据管理职能设置机构、配置权力。权力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它要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要具有管理的职能。总的说来,机构设置应完整精干,各机构要具有独立的职权,又互相配合,共同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形成科学的权力管理系统。
在这里,行政机构是领导自上而下的管理权力的基本形式,其主要方法一般是:①报告工作,即下级机关和工作部门要定期向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报告工作;②进行检查,即上级对下级执行计划、决议、命令的情况进行检查;③进行审查,即对某一行政决定、命令、预算执行的情况予以审查,看其是否与上级指示精神一致;④专案调查,即领导对所属单位和违法乱纪行为所组织的调查。这种行政机制是领导管理权力的主要手段。
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领导,在权力管理中应各有侧重,有所区别。如,对高、中、低不同级别领导权力效应的管理上,就应有所差别和侧重。高层次领导主要担负决策和指挥,应重点管理和考核其权力的组织效应;中层领导主要担负综合协调工作,应重点检查其权力管理效率;基层领导主要担负执行政策、组织实施,应重点管理权力行使的操作效应。凡此,有所侧重,才能有所成就。
领导对权力进行管理,要注意行使权力者的主客观条件,为此可以采用比较法。其基本要求有两点:①纵向对比,即将行使权力的现状和过去比,但不能单看某些指标的增长,要全面分析原有基础、政策变化、形势发展等情况,即历史地看问题;②横向比较,即与条件相近的其他用权者比较,既有成就大小之比,又有对原来基础好坏全面情况的具体分析,看差距拉大了,还是缩小了,以此衡量用权的效果。
领导对权力的管理,实质上是对掌权人、用权人的管理。因为权力不是独立存在的,它只是工具,是依附于人、被人掌握和使用的。所以,对权力的管理,说到底必须加强对人的管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作风素质,使他们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一般号召是不行的。要真正落到实处,还必须建立一整套规章制度,并且具有鲜明的可操作性,切实管用,便于监督检查。没有制度作保证,随机性很大,好人无法办好事,坏人办了坏事也无法制约和惩罚,弊端甚多。但有了制度,还要认真执行,不能流于形式。“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是不解决问题的。只有建立健全权力管理的规章制度,使之行之有效,才能不断完善权力管理体系,使之更好地为事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