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从朱熹以来,特别是自清人阎若璩、崔述、梁玉绳、江永等人以来,以至当代杨景凡、俞荣根、匡亚明、钱穆等专家学者,均对孔子诛少正卯一案,持否认态度。他们的观点也相当有力,即:一是孔子诛少正卯事仅见以上所列书籍,而不见《论语》、《左传》、《春秋》等经传,以为像孔子诛少正卯如此大事,竟不留一点记载痕迹是说不过去的。二是孔子秉政七日,就以一大夫(孔子)而杀另一大夫(少正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春秋时代的孔子身上,是不可设想的。因为孔子的核心思想就是“仁”,并且他坚决反对轻易杀人。如季康子提出“杀无道以就有道”的问题时,就遭到了孔子的反对,说“子为政,焉用杀”。孔子的后裔孔令朋,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还认为:“孔子在鲁任官时,军政大权操于季氏三卿之手。孔子虽任大司寇,仍须听命于季桓子,不能想象越过季桓子任意杀人。”因此,他们得出了一致的结论:“七日而诛少正卯,非孔子所能为,非孔子时所需为”。更有尊孔者,甚至认为连少正卯这个人也是虚构的。还有的以为“诛”字在古代可以释为“责”字,孔子诛少正卯,实则是责少正卯。
对于这一问题做了开拓性、实质性贡献的,是学者赵纪彬。虽然他的《关于孔子诛少正卯问题》一书,写作出版于“文革”时期,有着明显的那个时代的所谓“批儒崇法”的痕迹,但是一个学者的基本的以事实为依据的科学精神,还是使该书有着相当的学术价值。
赵纪彬认为,《荀子》毕竟为先秦著作,其所载人物、事件,其细小情节虽不可尽信,而重要的记载却必须实有其人、实有其事。而且《荀子》性质与《庄子》有着本质的不同,不能同科。《庄子》是寓言,而《荀子》则是严肃的学术争鸣论著,“绝非子虚乌有的寓言”。因此,从战国末至南宋初的一千四百余年间,历经东汉《王制》的作者、韩婴、刘安、司马迁、刘向、王尊、王充、班固、李膺、应劭、王肃、《尹文子》作者、刘昼、孔颖达、苏轼、郑樵、胡宏等从各方面反复称述,虽因立场不同、学派不同,说法也各有出入,但却共信实有其人、实有其事。尤其是其中的司马迁,其家累世为太史公,“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而其中的刘向,则是以皇帝宗室而“领校书中《五经》秘书”,都是见闻宏博,所记必有依据,是渊源所渐、传习有素,绝非盲目抄袭《荀子》。因此,赵纪彬在反复考证之后认为:“凡此史实,已足证明伪造说不能成立。因而我的看法亦与伪造说相反,确信少正卯实有其人,孔子诛之亦实有其事。”
对于孔子诛杀少正卯之事第一个发出怀疑并予以否定的是宋之朱熹。他在《舜典象刑说》中云:“若少正卯事,则予尝疑之。盖《论语》所不载,子思、孟子所不言……乃独荀况言之。是必齐、鲁陋儒,愤圣人之失职,故为此说,以夸其权耳;吾又安敢信其言,而遽稽以为决乎?聊并记之,以俟来者。”朱熹真是说到了天下儒生的难言之隐痛处:正在大家都为孔子杀人而心存大不安的时候,出来一个权威否定这个事,而且还明明期待着“以俟来者”,于是也必然就会有了那么多的“后来者”随声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