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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走进自我
土地:《坟墓里的旗帜》的演变(1)
作者 : [美] 杰伊·帕里尼


  我发现,我那一块像邮票一样小的土地上有值得我去写、在我有生之年都写不完的东西。我会试着把发生在那里的故事升华为“《圣经》外传”,用尽自己所有的才能去实现可能达到的最高点。

  ——福克纳,《花园里的雄狮》

  福克纳回奥克斯福住了一阵子,请菲尔 ·

   斯通的秘书帮忙重新打印他的文稿,也在那段时间走亲访友。9月底,他回到新奥尔良。他那么急地回去,很可能是想早日接受一家地区性小报——《项目》对他的采访。他告诉那位采访者,自己整个夏天都在写一本新书,而且是在一艘渔船上写的(这句话显然不是事实)。福克纳乐意说出闪进他脑海里的任何念头,他在乎的是“意象”(image),而不是人们称为“真实”的那种东西。福克纳还在采访中说,自己写的是一本关于波希米亚的书,为了有良好的创作状态,他写作的时候喜欢光着脚,在奥克斯福的时候也不例外。他还说,自己这个冬天将待在新奥尔良,进行另一本新书的创作。

  和从前一样,福克纳还是和比尔 ·

   斯普拉特林住在一起。他很快就恢复了以前的生活规律:白天写作,晚上会友。他一天的生活从清晨开始:在破晓时分,他走到住所附近一条河边的法国市场,买一杯浓咖啡和几个被称为“贝内”的法式带馅煎饼;用完早餐之后,他赶回住所,开始写作。完成《蚊群》的他,开始着手两本——而不是一本小说的创作。他同步创作这两部小说,两个故事都写得很顺手。他决心写关于杰斐逊镇的故事,探索那片在未来的40年里都给他提供了丰富素材的土地。其中的一个故事是一部回顾式的作品,发生在一个像奥克斯福一样的镇子,描写的大多是山民和农夫。福克纳在这个故事中还写到了小佃农,他们绝大部分都是当地人——过去的奴隶和小地主,在内战后因生活所迫而进入了佃农这个阶层,为大地主们辛勤地工作,直到还清自己所有的债务(这一天基本上不会到来);而另一本小说探讨的是小镇和住在那儿的家族。写后一个故事的时候,福克纳并没有列出明晰的大纲。依照事先定下的提纲写作让他用一个夏天的时间就完成了《蚊群》,但这一回,福克纳没有那样做。这一次,激励他的是写作的过程本身,而他很享受这种暂时看不到小说结局的创作方式。

  这本书就是《萨托里斯》——后来再版时的名字改为《坟墓里的旗帜》;至于那本关于佃民的小说,福克纳最初将它定名为《亚伯拉罕神父》,这个故事在日后成为作家许多作品的采石场。《亚伯拉罕神父》中的一个主要人物是弗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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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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