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他说,“失恋了,你别自杀,你写书。”
——福克纳,《蚊群》
在我看来,伤害造就了福克纳。
——菲利普 · M · 温斯坦,《福克纳的主题》
博奈与利夫莱特出版公司是一家规模不大但声望很高的出版机构,其办事处是一幢赤褐色的砂石建筑,位于纽约第五和第六大道之间的第48大街上。在1925年12月中旬的一天,福克纳走进了这幢大楼。他留着大胡子,厚毛衣外面穿着一件破旧的夹克衫,看上去很有作家的气质,还带着一种“欧洲味儿”。不过,接待他的出版社编辑曼尼 · 科姆罗夫并没有对福克纳未来的作品表现出太大的热忱。多年以后,当科姆罗夫回忆起那一次见面时,他只能记起当时的福克纳坚持要讲述他当年在加拿大的英国皇家空军基地接受飞行训练时受伤的经历,并且不厌其烦地描述那次事故造成的“破裂的头骨”。[1]
那次事故本身是虚构的这一事实再一次证明,福克纳并不拥有真正的胆量,他只想通过编造故事来证明自己的价值,由此拥有自己梦寐以求的英雄主义的高贵身份。
福克纳从纽约坐火车到孟菲斯,他的母亲和卡利妈妈开了辆家里新买的车到车站接他。莫德小姐看到了自己的大儿子——留着大胡子,不修边幅,看上去几天没有洗澡的样子,很不开心,狠狠地责怪了他两句。接下来的几天,福克纳的家人一直把他当做一个“回头浪子”来对待,而在欧洲旅行中获得一种独立感的福克纳,开始觉得和父母住在一起有些别扭了。他租下了一套同在密西西比大学校园里的廉价房,搬了进去。福克纳奇怪地发现,他更喜欢和母亲通信,而不是每天面对面地交流(信中的莫德小姐比生活中的她要温情得多)。
福克纳当时手头的主要工作是《蚊群》,不过与此同时,他还在修改《腿》及其他一些在欧洲写的短篇小说。尽管那时他对诗歌的兴趣已经不再浓厚,但他还是以刚刚经历的出国旅行为主题创作了一些抒情诗。那段日子对于福克纳来说是一段相对轻松的休整时期。他经常打高尔夫球,成天读书,包括约瑟夫 · 康拉德的《金箭》和有关拿破仑的传记——那个拥有钢铁意志、梦想打造出一个强盛帝国的小个子男人让福克纳无限着迷。那段时期的福克纳是密西西比大学里有名的怪人——孤独,沉默,留着大胡子,举手投足间显出一种“上流社会”的气派,喜欢和大学的本科生们打交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