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就这样消失了。商店和民宅前再也见不到马车。我们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条供轿车通行的、规规矩矩的林荫大道,还有机动车;那些司机和驾驶员压低后厢,抬高前厢,将车辆掉头,开回主要大街。
——福克纳,《掠夺者》
当迪安在1907年8月15日出生的时候,福克纳差不多10岁,杰克8岁,约翰西6岁。他们的邻居奥尔德姆家的三个女儿——维多利亚(多切)、多萝西(多特)、埃斯特尔经常来他们家玩。这三个女孩的父亲——莱缪尔 · 厄尔 ·奥尔德姆少校是当地一个著名的律师,后来成为美国巡回法庭的职员,而她们的母亲丽达是大名鼎鼎的萨姆 · 休斯敦的后代。成长于那样一个注重教养的家庭,埃斯特尔一直是校园里的好学生,也是个贪婪的书虫。她和比利 · 福克纳自然而然地互相吸引。两人同样热爱阅读,还分享同一种优越感——他们的家庭都属于拉斐特县的“精英阶层”,在当地有很高的声望和权势。其实,比利和埃斯特尔并不完全相像,尽管他喜欢读书,但并不怎么喜欢去学校上课。(他甚至一直声称,如果一本书在课堂上被老师推荐,他对那本书就没什么兴趣了。)但这并不妨碍埃斯特尔喜欢上这个男孩子,在刚认识比利不久,小姑娘就对她母亲说:“有一天我会嫁给他的。”——那真是惊人的预感![29]
值得一提的是,福克纳与当地的男孩子们相处得并不融洽。他很少和他们一起玩,宁可一个人骑着一匹设得兰(苏格兰东部一群岛)种的小马(这是作为马厩行主管儿子的优势)在小镇周边乱逛。在校园里,他是个不合群的孩子,从不参与较为“野蛮”的游戏,在其他男孩东奔西跑、四处撒野的时候,他总是一个人默默地走着路,身上的衣服精致而干净,脸上带着一种梦幻的表情。他的一个同学形容他“古怪、自负、对男孩子喜欢的东西不感兴趣”。[30] 他没有特别好的朋友,比起和同学混在一起,他宁可一个人写东西。那时他的一大爱好就是把教科书上枯燥乏味的故事用一种生动的方式复述出来。他还是个懒孩子,从不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活动(至少他的同学们在接受约瑟夫 · 布洛特纳的询问时是那样说的)。不过,他的学校成绩单显示:他是一个好学生。比如,老师伯加德小姐在他1911年的成绩单上留下的评语是:这个学生在写作、绘画、算术等学科上成绩“优异”,只是在语法和语言课上的进步“不太明显”。福克纳自己在日后则这样概括他的少年时代:“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上学,在我学会逃学之后,我就经常那么干。”他对于学校的态度在他最后一部作品《掠夺者》中展现得淋漓尽致:书中的路什 · 普里斯特(可以被看成是福克纳的化身)将四月称为“最好的逃学季节”。[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