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成员之间隐蔽的恶意,是福克纳小说中一个让人过目难忘的主题。在《坟墓里的旗帜》(该书在出版时被大幅度地删减,最后以《萨托里斯》为名问世)这部福克纳第一次以拉斐特县为蓝本创作的小说中,父与子之间的矛盾被刻画得一触即发、充满张力。书中的两位内战英雄——约翰 · 萨托里斯上校和贝亚德 · 萨托里斯上校,可以被看成他曾祖父的化身;而贝亚德二世上校和福克纳的祖父很像,渴望成就一番伟业,但最终却过着平庸的生活;贝亚德二世的孙子——贝亚德 · 萨托里斯三世以及他的孪生兄弟约翰历来是读者和评论家关注的对象;而这对孪生兄弟的父亲,比起这个家族中其他的“萨托里斯”来说,似乎是个无足轻重的角色。显然,作家福克纳将默里视为一个幽灵,一个依靠在“小上校”身上的懦弱无用的男人,因此,他怨恨(并可怜)自己的亲生父亲。福克纳将对父亲的这种敌意持续地展现在自己的作品中,直到在最后一部小说《掠夺者》中才做出让步。
听从了父亲的命令,默里带着妻子和三个儿子来到了奥克斯福。他的心里其实还残存着梦想——那个戴着牛仔帽、腰间别着一把手枪、胯下一匹骏马、人与马共同奔向艳丽的落日的梦想。然而他的妻子莫德对他说,去西部买一个牧场的想法是愚蠢的;既然家里的经济那么困难,为什么不利用他家族在拉斐特已有的声望?于是,他们一家五口迁居到奥克斯福,住进了一幢距离“小上校”家只有几条街远的房子里。默里接受了父亲给他安排的一个在大学路上的马厩行的工作,他很快发现,这个工作能满足他对于马匹的热情。铁路旅行在当时是一个蓬勃兴起的产业,而马匹运输,虽然在19世纪、20世纪之交仍然是美国的主要交通方式,但已经有了一种怀旧的色彩。
无论是默里还是他正在长大的儿子们都很喜欢马厩行的氛围,喜欢在那里上演的聚会:许多人围坐在一起,谈天说地,消磨时光。默里作为这个奥克斯福最大的马厩行的主管,拥有一批黑人雇工——他们的生存处境比奴隶好不了多少——喂养马匹、清洁马舍,另外还有6个白人司机。在机动车时代正式来临前,马厩行的生意始终很好,这种与大自然紧密联系的交通工具属于过去的时光,因此也拥有一种属于历史的荣光与尊严。
1907年,这个小家庭的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孩子——迪安 · 斯威夫特 · 福克纳(得名于他刚刚去世的奶奶)诞生了。这个小儿子在婴儿时期就经受了许多疾病的折磨,因此莫德小姐将她原本专注于大儿子威廉身上的宠爱与照顾转移给了迪安。威廉估计在那个时候尝到了一种被遗弃的痛苦,幸好,他还有一个关系亲密的奶妈——卡利妈妈。奶妈是当时的南部中产阶级家庭中一个很特殊的角色。“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卡利妈妈也许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福克纳的女儿这样说。[23] 作家对这位奶妈的依恋之情表现在《去吧,摩西》书中给她的献辞里:
献给卡罗琳 · 巴尔妈妈
她生为一个奴隶,一个
给我的家庭以无限忠诚的人,从来不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