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大跃与胡娅沁是在农村插队的时候认识的。岳洲当时是县,上山下乡也不如大城市正规。大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有固定的知青点,这些知青点叫“集体户”。一个“集体户”里面多则几十个知识青年,少的也有七八个十几个。这么多知识青年男男女女在一起,尽管有吵嘴打架的,有勾心斗角的,有争风吃醋的,有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但是他们至少不孤独不寂寞。而聂大跃他们不一样,聂大跃他们是小地方人,小地方人下乡都没有北京上海的知青那么正规。事实上,聂大跃当时下放的那个生产队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聂大跃,另一个是胡娅沁。聂大跃是高中毕业,在学校的时候就是他们年级的“连长”,长的人高马大,而胡娅沁是初中毕业,本来年龄就小,加上瘦,看上去跟上海人发的死面馒头,根本没有长开的样子。按照聂大跃当时的条件可能看不上胡娅沁,但是胡娅沁是矿上的,具有了某种优势。这种优势与她身上的一些劣势相抵消,最终使她达到了与聂大跃相同或相近的高度,于是,他们平衡了,并且最终结为夫妻。
许多年之后,当人们面对日益增多的离婚现象进行评述时,一个占了上风的观点是:婚姻其实是一桩交易,这桩交易的基础是公平,什么是公平?双方综合条件相当就是公平。当双方中的一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原来的平衡被打破,离婚就成为不可避免。
反对的一方说:不对,婚姻是以双方的感情为基础的,而交易最忌讳感情。
占上风的一方说:感情也不是凭空建立的。感情也可以折算成平衡要素。条件变了感情也会发生变化。
事实上,双方的观点都没有错。婚姻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在双方结婚前,精神的东西多,物质的成分少,结婚之后,成天跟柴米油盐打交道,浪漫少了,现实多了,自然就是精神的东西少了,物质的东西多了。人们通常所说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按照这个观点,那么,离婚的主要原因是物质基础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与物质有关。但凡事都有例外,比如现在胡娅沁要与聂大跃离婚,就不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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