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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二章 到山区农村(1)
作者 : 豫莲


  在县委招待所一住就是三天,因为父亲先是去县委报到,报到以后就是开会。听母亲讲,父亲被派往栗村公社担任党委第一书记。第三天下午,父亲从县委匆匆赶到县委招待所告诉母亲,说栗村公社的高山上起了荒火,县政府组织县直一些机关干部去扑火,他自然要随大家一起去。母亲说那我们咋办?就先在这里住着?父亲说已与公社联系过了,明天就会有人来接你们。

  父亲说的荒火,我们其实来西照的第二天就看到了,在县城北面的高山上,白天是一团一团的烟雾,晚上可见很红很红的火焰,极像电影上看到的古代的烽火,蜿蜒连绵几十里长。

  我们就是要去那么远那么高的山上去住吗?我望着烽火问。母亲说不是,她说父亲对她说栗村公社机关所在地距县城只有十来里,着火的地方只不过也属公社管辖罢了。我心里暗喜,因为我答应过我的同学,要至少给他们弄到一只猴子,既然父亲就管着那些深山老林,进山捉到猴子一定是不作难的。

  第四天上午,有个农民模样的中年人来到招待所找到我们,说是接我们去公社。他赶来了一辆牛车,将我们带的几个包袱和父亲的柳条箱子装到车上,我们都爬上去坐在包袱上,就吱吱扭扭离开了县城。

  牛车走得很慢,到公社时公社的食堂已开完饭,据说食堂的炊事员也去山上为扑火的人送饭去了。赶车人是公社附近一个生产队的干部,他只好把我们带到他们队的食堂去吃饭。当他把一盆子热气腾腾的大米干饭端到我们面前时,我的两个弟弟妹妹高兴得又叫又跳,因为我们都太喜欢吃大米干饭了。在招待所时,母亲就向人打听过,我们即将落户的地方,主要产什么粮食,知情的人说是稻谷,母亲就很喜欢,我们老家是没有稻谷的,也就是说是没有大米吃的。在平阳市时,每人每月也只供给几斤大米,喝稀饭也喝不几顿,来这里果然能经常吃喷香、雪白的大米干饭,我们实在为父亲的选择而高兴。
当代中国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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