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史十二讲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二讲】武则天真相
4、男宠酷吏和所谓知人善任(1)
作者 : 黄永年


  用酷吏,玩男宠,一向被认为是武则天最不光彩的事情。可《武则天》书里也提出异议,说:“以前的人爱说武后淫荡,其实是不尽可信的。薛怀义被委任为白马寺主,在垂拱元年(685),于时武后已六十二岁。张昌宗、张易之被优遇,在圣历二年(699),时武后已七十六岁。武后管教子女相当严,她的外侄贺兰敏之,韩国夫人的儿子,在男女关系上胡作非为,她索性把他杀了。如果到了六七十岁她自己还在逾闲荡检,她怎么来管教她的子侄,怎么来驾驭她的臣下呢?”其实人要淫乱起来哪受年龄的限制,对小辈道貌岸然,自己乱来更是常见的事情。薛怀义只是一名市井无赖,张易之、张昌宗也只是“白皙美姿容、善音律歌词”的贵族子弟,不凭男宠怎能使“诸武朝贵,匍匐礼谒”,“争执鞭辔”(《旧唐书》卷一八三《薛怀义传》、卷七八《张易之张昌宗传》)?《旧唐书》二张传还说:“天后(武则天)令选美少年为左右奉宸供奉,右补阙朱敬则谏曰:‘臣闻志不可满,乐不可极,嗜欲之情,愚智皆同,贤者能节之不使过度,则前圣格言也。陛下内宠,已有薛怀义、张易之、昌宗,固应足矣。……’则天劳之曰:‘非卿直言,朕不知此。’赐彩百段。”这难道也是史官在造谣?清代史学家赵翼对此倒说过几句公道话:“人主富有四海,妃嫔动至千百,后既身为女主,而所宠幸不过数人,固亦无足深怪。”(《廿二史劄记》卷一九)武则天的恶德,只是对这几个男宠太纵容,让他们为非作歹,成为祸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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