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一惊,把小狗放到地上。“你说什么?”
“我说它喜欢你。”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从阴影里走了出来。她穿着一条破旧的喇叭筒牛仔裤,上身穿着颜色鲜亮的衬衫,身上挂着很多珠子。手腕上、脖子上以及辫子里,到处都是珠子。
“你在楼上干什么?”她问道。
“我……我就是到处看看。”
“真的吗?”
他应该说什么呢?头脑中一片空白。
“我最后一次在这里看到穿着这样衣服的人是三个月前的事了。他们要把这栋大楼上市销售,但是没人买。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栋大楼属于我们。”
“噢。”
她盯着他,心里有些拿不准,然后一丝笑容慢慢地出现在脸上。“好吧,那只狗喜欢你,也许我也喜欢你。你就叫我梅丽莎吧。”
“好吧。”她是个嬉皮士。现在,斯蒂芬的头脑中只有一件事情。把她对付过去,假装从来没见过她。她不在计划中。“我叫格鲁威。”
“格鲁威。”梅丽莎面带古怪的微笑,绕着他走了一圈,身上泛出一股茉莉花茶的味道。“格鲁威。好,格鲁威先生,你走错了大楼。这栋大楼属于波西米亚兄弟会。背包里装的是什么?”
“没什么。”
“格鲁威先生,鼓鼓囊囊的背包里会什么都没有?你是不想说吧。想掩盖什么?”
他只是点了点头,然后转过头看了看窗外。街道上空无一人。快要到午夜了。
梅丽莎突然间笑了起来,斯蒂芬只好和她一起笑。
“什么东西这么有意思?”
“你。”
她的笑声更大了,直到笑声在整间屋子里回荡。他向前走了几步,试图压低她的笑声。“你能小点儿声吗?整个楼都能听到你的笑声!”在街道的对面,房间的窗帘依然垂着。
“宝贝儿,现在,大楼里除了我们没有别人。”她止住笑,说,“我想你确实应当做。你可以装作一个衣着讲究、精通世故的人,虽然穿着顶呱呱的时髦的衣服,但还是一无所知。”
他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好吧,你可以再在这里呆一会儿。但是我要去巡游了----这个城市就要为我们波希米亚人而活跃起来。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吗?”
“不了,谢谢。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她向窗外望了一眼。“他们几天前搬了进来。是你的朋友吗?”
“谁?”
“你看的那些人。你知道,住在雷切尔住所里的那些人。”
“你……你认识雷切尔?”
“不太熟。她非常友善,她请我帮她照顾布兰迪。”梅丽莎弯下腰,抚摸着那条狗。“但仅此而已。你认识她吗?”
“不认识。”
梅丽莎轻轻地抚摸着那只狗,柔情地说着什么。“准备走了。来吧,宝贝儿。”她走了。土豆----不,是布兰迪,那只狗的名字叫布兰迪----犹豫不决地看了斯蒂芬很长时间,然后跟着那个女孩跑了。
斯蒂芬用了十分钟的时间才从和那个女孩子的对话中恢复过来。他无法确认梅丽莎对那只狗的感情给他带来的是种什么感觉。小布兰迪这个忠贞不渝的朋友深深地吸引了他,这是一种他从来没有找到过的东西。但是布兰迪走了,它跟着那个小女孩走了。
斯蒂芬又观察了一下那条街道。十分钟内没看到一个人。现在是格鲁威先生表演的时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