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试发榜了,镶白旗满洲附生平龄中了此次乡试的第七名举人。在清代科举考试制度中,确有许多弊端,作弊请托之风盛行。但是,在一般情况之下,某位士子高中举人、进士之类,也并无可异可怪之处,人们大多认为这是他们十年寒窗苦读的结果,或者是其“祖坟冒了青烟”,别人是妒嫉不了的,不服气,你也回家闭门苦读去。但是,此次平龄高中举人,却使众多文人士子们颇为不服。平龄何许人也?当时有不少人识得这位满族的大爷。其人平时很少读书作赋,而是经常与一些游手好闲之人相聚唱戏,是一位有名的戏剧“票友”,还曾在戏院登台演过戏。因此,乡试发榜以后,在朝野上下引起轩然大波,士人民人一片哗然,皆谓“戏子亦中高魁矣”。
清廷在科举考试中,承袭宋明以来“糊名易书”的防弊办法。“糊名易书”之法,创始于宋真宗景德四年。欧阳修曾极力称赞这一方法是“无情如造化,至公如权衡”,丝毫不掺杂任何个人情面的,非常公平公正的考试方法。
这一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环节和一个规定。三个环节是:
一、考试结束时,文人士子的试卷经内收掌官(考场内的收卷官)收取后,统一交给弥封官;弥封官在监临官的监督之下,将试卷中有关士子本人的姓名、籍贯、年龄等一切相关内容,经折叠反转后以空白之纸覆盖弥封,然后在骑缝处加弥封官关防和监临官关防(关防,即为清廷的一种印信,呈长方形,用紫蓝色印水。清政府各部堂官或各地方官的印信,为正方形,用朱红色印水)。
二、弥封后的试卷统一交给誊录官,由其分交各位誊录生将试卷如实誊写一遍。考生的原始试卷因用黑墨书写,故称墨卷;而由誊录生统一抄写之卷则用红笔,故称朱卷。誊写完毕,再由对读官交各位对读生负责校对誊录是否正确无误。如确系无误,则由对读官加盖关防后,转交外收掌官(考场外的收卷官)。
三、外收掌官将试卷转交阅卷官,才开始阅卷、评卷、弃取等其他环节。
一个规定是,考试、评卷之时,内外监试、提调、受卷、誊录、对读、弥封、外收掌等官,笔用紫色;同考官、内收掌官等笔用蓝色;誊录生笔用朱色;对读官、对读生笔用赭黄色;而主考官因是阅看朱卷,故而可用黑色笔。
这一“糊名易书”之法,显然是意在避免防范考试过程中,考生、考官可能发生的种种作弊舞弊行为。我国现在高考时,仍沿用“糊名密封”之法,但因考生人数众多,未能继续沿用其“易书”之法。
此次顺天府考试发榜后,御史孟传金上奏揭发说:“中式举人平龄朱(卷与)墨(卷)不符,物议沸腾,请特行复试。”
咸丰帝登极之初,本欲对腐败的吏治官风进行大力整饬,且科举考试又是关系清廷后备官员基本素质的“抡才大典”,因此看到这一奏折后,即谕令载垣、端华、全庆等人认真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