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大体上,佛教确迫使中国人承认屠宰为一不人道之行为。这是轮回转生说的一种效果,转生说盖使人类仁爱同侪,亦仁爱畜兽。因为报应之说,使人警戒到来生可能的受苦;像眼前目睹的病痛苦楚的乞丐,或污秽恶臭的癞皮狗,都可为有力的直接教训,胜于仅凭臆说而无确证的尖刀山地狱。实在一个忠实的佛教徒确比常人来得仁爱、和平、忍耐,来得慈悲。然他的博爱,或许不能在道德上占高估的价值,因为每施舍一分钱或布施一杯茶于过客,都是希望为自己的未来幸福种下种子,所以是自私的。可是哪一种宗教不用此等诱饵呢?威廉詹姆士俏皮地说:“宗教是人类自私史上最重要的一章。”人,除了真挚的仁人君子,似颇需要此等诱饵。总而言之,佛教确促起了一般富裕人家的伟大事业,使他们慷慨掏其腰包在大暑天气用瓦缸满盛冷茶,备置路旁,以便行人。不管他的目的何在,总算是一件好事。
许多中国小说,确有描写僧尼之卑劣行为者,所是基于全人类的某种天性,总喜欢揭露伪善者的内幕。所以把中国和尚写成卡萨诺发(Csanova)那样的人物,加上以巫术与春药之类的秘技,是很平常的。实际也确有这种事情,例如浙江省的某处,那里的一所尼姑庵实在是一个秘密卖淫窟。不过就大体上讲,大多数和尚是好的,是退让谦逊优雅的善人,倘把罪恶加之一切僧尼是不公平的。倘有任何恶僧的干犯法纪,只限于少数个人,而小说中的描写,因为要绘声绘形,写得生动,也未免言过其实。照我个人的观察,大部分和尚是营养不足,血虚体弱之辈,不足以闯乱子。此外,一般人对于中国之“性”与宗教的关系,尚未观察得透彻,致有误会。在中国,和尚之与艳丽华服的妇女接触之机会,比较其他任何各界人士为多。譬如每逢诵经拜忏,或到公馆人家做佛事,或在寺院中做功德,使他们日常的与一般妇女相接触。她们平时老与外界社会相隔绝,受了孔教束缚女性之赐,她们欲一度抛头露面于社会,其惟一可靠之借口,只有拜佛烧香之一道,每逢朔望或胜时佳节,寺院变成当地美人儿的集会所,妇人闺女,各各打扮得花枝招展,端庄动人。倘有和尚暗下里尝尝肉味,他也难免不偶尔干干越轨行动,除此之外,许多大寺院每年收入着实可观,而许多和尚手头也颇为富裕,这是近年来发现的许多不良案件之原委所在。一九三四年,曾有一位尼姑胆敢具状上海法院,控告一位大和尚诱奸。甚么都可以发生在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