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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五章 抗争后中医不废 (2)
作者 : 陈存仁




    丁、旧医之补充教育,限五年为止,在民国二十二年取消之,是为训练证书登记终了之年,以后不再训练。

    戊、旧医研究会等,任其自由集会,并且由政府奖励,惟此系纯粹学术研究性质,其会员不得藉此为业。

    己、自民国十八年为止,旧医满五十岁以上,且在国内营业至二十年以上者,得免受补充教育,给予特种营业执照,但不准诊治法定传染病,及发给死亡诊断书等。且此项特种营业执照,其有效期间,以整十五年为限,满期不能适用。

    二、改革思想,操之不能过激,宜先择其大者入手,谨举三项于下:宜明令禁止,以正言论而定趋向。

    甲、 禁止登报介绍旧医。

    乙、检查新闻杂志禁止非科学旧学之宣传。

    丙、禁止旧医学校之开设。

    

  这里所说的旧医,就是指中医,因为那时我们中医自称是“国医”,这是表示中国固有的国家医术,等于国语、国文、国旗、国徽、国术、国剧一类的名称。西医对这个称呼,大为不满,可是已经通行,亦没奈何,因此他们就议决把中医的名称改“旧医”,他们自己叫做“新医”。这表示中医是旧式的医术,不久要消灭的,他们的医药是现代化新生的,将来会新陈代谢的。

  当时西医们,也不愿意人家称他做“西医”,因为“西”字,就表示从西方来的医术,隐隐衬托出中医是中国的国家医术,所以他们一切的公私文件,一律不称“西医”两字,而对中医的名称绝对不称国医,一律叫做旧医。整个提案,含有深刻意义。

  这一个议案,一经各报披露,舆论界首先加以抨击,认为中医中药万不可废,要是实行的话,是行不通的。那时一般中医界,似乎并不重视这件事,唯有各自大发牢骚,痛骂国民政府措置不当,此外,只是听其自然,静观其变而已。

  这个议案中有一项,检查报纸杂志的,即是指我刊行《康健报》而发,我正在想如何去应付?同学张赞臣打了一个电话给我,说:“老陈,你见到这个新闻吗?”我说:“已经见到。”他又说:“你的态度如何?”我说:“我当然反对,但我要想知道令尊翁的态度如何?”他说:“家父年事已老,连这个议案都看不明白,他认为已开业的仍能开业,也就算了。”我就对他说:“这件事不是这样看法,我要和你从长计议,这件事需要我们这些后起青年中医来想办法。”他听了,连说:“对,对,对。”当即约定于门诊完毕之后,一同到南京路五芳斋二楼叙谈。(按:张赞臣的父亲是张伯熙,乃常州老名医,我拜姚公鹤为师,就是他老人家引荐的。)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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