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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五章 抗争后中医不废 (1)
作者 : 陈存仁


  废止中医 轩然大波

  全沪停诊 开会集议

  各地响应 云集沪上

  三月十七 召开大会

  五人代表 赴宁请愿

  车抵南京 声势浩大

  分访各方 反应良好

  卫生部长 折柬相邀

  胜利返沪 摄影留念

  废止中医 轩然大波

  

  先要追溯到民国十七年(1928),废止中医这件事,那时刚是北伐成功开府南京,汪精卫在汉口时最出风头,他到处演说日本明治维新,第一件事是废止汉医。他自以为革新派领袖,屡次演讲表达他的意思,报纸上常常有这种零星的消息发表。我们中医界对他起了很大的反感,认为中医中药是全国人民的健康所赖,历史悠久,那时节西医全上海也不过六七百名,其他通都大邑,不过数十人。至于小的县、市、镇、乡,可能一个都找不到,所以对他的主张,认为纸上空谈,绝不会现诸事实。岂知后来他们的确不是空谈,先由褚民谊出面推动,经南京国民政府卫生部,召集了一个中央卫生会议,延揽各市的卫生局长、各省的医院院长、国立省立的医学院院长,以及各地著名的西医共一百二十人为委员,开会三天。那时褚民谊奔走活动及宣传,着着领先。这个会议,通过了一个议案,是要逐渐淘汰中医,原案是留日医家余岩(云岫)所起草提出,他们设想得很周到,深恐引起全国反对,所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已经开业的中医,一次发给执照,以后中医的产生就要绝迹了,原来的议案节录如下:

    

    提案人余岩。

    (议题)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之障碍案。

    (理由)……人体医学,其对象在于个人,其目的在于治病,今日之卫生行政,乃纯粹以科学新医为基础,而加以近代政治之意义者也,今旧医所用理论,皆凭空结构,阻遏科学化,旧医一日不除,民众思想一日不变,卫生行政一日不能进展”云云。

    (办法)一、处置现有旧医,现有旧医为数甚多,个人生计,社会习惯,均宜顾虑,废止政策不宜过骤,爰拟渐进方法六项如下:

    甲、 由卫生部施行旧医登记,给予执照,许其经营。

    乙、政府设立医事卫生训练处,凡登记之旧医,必须受训练之补充教育,授以卫生行政上必要之智识,训练终结后,给以证书,得永远享受营业之权利,至训练证书发给终了之年,无此项证书者,即应停止其营业。

    丙、旧医登记法,限至民国十九年底为止。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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