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稚龄时期,一切都不甚了了,每天只知道向父母要一个铜元。当时一个铜元,用处极大,可以买糖十粒八粒,可以买大饼油条各一件,或是买生梨一二枚、马蹄二串。记得小时候,到城隍庙去游玩,一个铜元可以买一块百草梨膏糖,孩子们一面吃,一面听卖糖的人(俗呼小热昏)唱着各种各样的歌词。城隍庙的酒酿圆子,是每碗铜元二枚,吃一碗肉面是四个铜元,一块肉又大又厚。汽水称为“荷兰水”,每瓶二个铜元。鸡蛋一块钱可以买到一百五十余只,已经算是很贵的了。
我六岁前,绝少有机会可以看到一块银元,新年中到九姑母处拜年,姑丈号称巨富,开设典当七家,姑母见到我非常高兴,给我一块钱作为“拜年钱”,我拿着银元回来,觉得飘飘然已成为有钱人了。我拿到的那块钱,又由我姑母剪了一个红纸“”字,牢牢地贴在上面。我明知这一块钱可以兑到一百多枚铜元使用,但这是我最初得到的财富,无论如何不肯兑换,常常放在袋中,玩弄不已,有时还拿出来炫耀于人,自鸣得意。
我的家庭环境,在幼年时代,是上海县城内的世家。我父亲子晋公合了五房弟兄,在县城大东门大街开设一家陈大亨衣庄、一家陈锦章衣庄,又开了陈荣茂、陈大升两家绸缎局。早年租界尚未十分繁荣,上海的县城,以大东门为第一条马路,最大的商店是裘天宝银楼、祥大布庄、程裕新茶栈等。我们的店铺除陈大升绸缎局开设在大东门外,其余都开在大东门内,当时上海城里的商业大机构大致是如此而已。
我的叔父常常夸耀我们家的财富,他说:“郭半城,朱一角,陈家两头摸”,意思是说姓郭的地产占到半个城,姓朱的占一只角,姓陈的家宅与店铺由城内开到城外,两面可以摸到钱财。那时我们沾沾自喜,自以为了不起。其实这个时期,我家已濒临破产边缘,叔父还蒙在鼓里,我那时年纪小更不知道。
我们绸缎局的总店,除了铺面之外,里面还有很大的住宅,占地约二亩半,我就是出生在这里。我有同胞兄弟三人,大哥承淇(小名阿兴),我名承沅(小字阿沅),弟弟其时还没有出世,只有我常常在绸缎铺中玩耍,我和店中一个姓章的学徒最为相得。一天,我口袋里揣着一块钱,抓在手中反复把玩,对他不时卖弄。那学徒看得呆了,因为他没有工资,每月只领月规钱小洋二角,这种月规钱是包括学徒洗浴理发以及购置鞋袜之用。他见了我的一块钱,也拿去放在手中把玩不已,他讲出绸缎铺中薪金最高的掌柜先生,每月的薪水不过八元;普通的职员,不过六元、四元,刚满师的学徒每月只有一元。你拜一个年,就拿到一块钱,真令人艳羡,你要好好地保存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