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方效移作药效:清·徐大椿曾经指出:“或古方治某病,其药不止一品,而误以方中此药为专治此病者。”同上。中医药物治疗多用方剂的形式。一方多药,共同配合起来产生某种疗效。但有人却主观地误将一方之效作为某药之效。遗憾的是,徐大椿没有举例。可是这样的例子在当今某些中药教科书中仍可发现。例如石斛这味药,清代及其以前的本草中从来没有记载该药具有“明目”的药效,但现代却有人把石斛夜光丸的明目作用归结为石斛之效。石斛夜光丸由25味药组成,包括大队的补气血、滋阴精、清热明目之药,石斛只是其中之一,力量非常微薄。该方中无论药量还是药性,石斛都算不上主药。只是由于此方之名有石斛二字,于是今人就将众药之功作为石斛专有。这样的“新功效”最能迷惑人。方剂不是不可以作为考察药效之用,但一定要药味精少,某药的增减能影响到全方功效改变时才可以考虑。李时珍在药物之下收录附方时,就很注意收集小方或单方,目的是避免以方效混作药效。
(3)循名责实、望名生义:古代药名确有依据药效命名者,如防风可治风、续断可“续筋骨”、决明子可明目等。但以功效命名的药非常少见,绝大多数是根据药物基原的形、色、气、味、质地命名。然而在中药历史上,却有根据药名望文生义,从而臆测药物新效者。清代医家陈修园就曾经批评时医有“徇名”(望名生义)之误。他列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方(生脉饮)、一个是药(郁金)。当时有人因为“郁金”有“郁”字,就用它治气郁,“数服之后,气郁未解而血脱立至矣”。〔清〕陈修园,《神农本草经读》,“本草附录”,页804—805。“郁金”解郁这个功效至今被某些中药教科书转载。其实郁金的命名与“解郁”没有任何联系。“郁”作为中医病因,直到元代朱丹溪才开始重视。而郁金这味药出于唐代。对其命名,宋·苏颂引《说文解字》,认为“郁”的原始意义是“香草”〔宋〕唐慎微,《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卷9,页230。。宋以前的文献没有记载郁金有解郁之功,可见郁金的命名本与解郁无关。但自从元代朱丹溪提出郁金“因轻扬之性,古人用以治郁遏不能散者,恐命名因于此始”。〔元〕朱震亨,《本草衍义补遗》,见《丹溪医集》(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3),页59。这一猜测之说,就成为后世以郁金治郁的开端。朱丹溪倡导气、血、痰、郁病因说,他需要寻找相应的治郁药物,因此循名责实,作出了不符合郁金实际用药的推断。
十八反
传统认为配伍后会产生强烈毒副作用的18种药物。其歌曰:“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反藜芦。” 此外,历史上循名责实的例子不止郁金一个。例如中药的十八反歌中有一句“诸参辛芍反藜芦”。其实“十八反”只有18种配合使用可能产生相反结果的药物,其中有5种参(人参、丹参、沙参、苦参、玄参)与藜芦相反。但歌诀因字数限制,使用了“诸参”一词,结果后世本草将带有“参”字的药物,不论是否属于十八反之列,大都注明“反藜芦”。这就是近似于避名讳了。郑金生,《注意中药品种的历史性》,《中医杂志》,21.7 (1980.7),页77。另外一个突出的例子是“升麻”。金元时期,由于著名医家李东垣创制的补中益气汤用升麻升提中气,于是升麻有了“升提”的新效。《汤液本草》引述的药论中,甚至有“若补脾胃,非此为引不能补”。〔元〕王好古,《汤液本草》,卷3,页56—57。那么,凭什么说升麻有这样的作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