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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药效的发现与“传信”
三、本草药效的多源性(10)
作者 : 郑金生




    金、元以后,药物引经报使的内容多见于本草总论。尽管清·尤怡(在泾)声称:“兵无向导,则不达贼境;药无引使,则不通病所”,〔清〕尤怡,《医学读书记》(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卷下,页57。但在临床用药实际中,引经药从来没有达到非用不可的地步。引经药和所谓“药引子”有相似之处,但其实内涵并不一样。药引子并不讲究专入某一经,但却具有调和处方诸药,发挥“佐使药”的作用。药引子经常使用的药物是大枣、生姜、竹叶、荷叶、芦根等药,与十二经引经药不是一回事。清末时药引被某些医家畸形发展,甚至出现以蟋蟀为引、且要原配的程度,遭到鲁迅先生的垢评。客观地说,真正的金、元医家规定的引经药,在明清之时虽沿用不绝,但并不是很普遍。在治疗肢体疼痛、外感疾病,或某些外伤、外科疾病等情况下,医家有时会据情酌用引经药,如下肢病加牛膝,上肢病加羌活,上焦心肺某些疾病加桔梗,升提药中加升麻等。只在某些明清伤外科的处方中,才会根据外伤的部位甚至穴位,几乎每方必用众多的引经药。

    对引经药的出现和实际作用,至今学界见仁见智。但引经药的药效,应该说和归经一样,是金、元时期人为赋予的结果。对药物归经、引经说,目前还难以对其实际价值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但是另外一类人为因素造成的新药效,则应该充分认识到它的难以凭信。这类人造药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偶然中推测出必然:中医药效的产生,确有来自偶然发现者。例如《本草经集注》记载用藕治血症的故事:南北朝刘宋的时候,宫廷用羊血制作血羹(今俗称血豆腐),厨师削藕皮的时候无意之中落了一片藕皮于血中,已凝固的羊血就消散开来,无法凝结。受此启发,医家用藕来治疗血瘀多效。〔宋〕唐慎微,《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卷23,页460。这样的偶然之所以能发展出新的药效,是因为后来经过医家再验证,证明其治血多效。医药书中有许多偶然阴差阳错发现药效的有趣故事,例如医生醉酒拿错了药,或是因某种原因用其他药代替,结果获得良好疗效等。这类故事真真假假,诙谐幽默。但在历史上,“偶愈一病,实非此药之功而强著其效者”,〔清〕徐大椿,《医学源流论·本草古今论》,卷上,页45。也是经常有的事。古代许多已经淘汰的药效中,很有可能出自偶然治愈一病的自我推测。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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