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林外史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第三章 药效的发现与“传信”
一、经验与联想(4)
作者 : 郑金生




    医术在巫、医不分的阶段中,不曾停止实践和发展。但因为受到巫文化的长期浸染,当医术最终与巫术分道扬镳,占据了主导地位之后,依然可以看到巫术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巫药的残余。马王堆汉墓出土古医书《五十二病方》中,有一方用桃枝东向者制成弓,用来射“颓疝”(疝气病的一种)。马继兴,《马王堆古医书考释》,页494。桃在先秦时代属于仙木,据说具有除杀鬼魅、厌伏(压伏抑制)邪气的作用。用桃枝做的弓,来象征性射击病变的部分,就是联想它有驱除“颓疝”病邪的作用。不通过口服、外敷桃枝,只用桃弓虚张声势射之,这是明显的巫术方法。《医心方》(984)中收录的许多六朝隋唐以前的古方中,也可以看到不少巫术用药法。例如该书收载用桃花作为美容药,用妇人头发、鸳鸯心为药使夫妇相爱,以及用药求富、避水火、避兵刃等,都属于巫药之列。唐·陈藏器《本草拾遗》记载了头发的一个作用,说是如果某人逃跑了,只要有他的头发,就可以将头发放在纺车上转动,那么外逃的人就头晕迷乱,不知往哪儿跑了。〔宋〕唐慎微,《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卷15,页363。这就是巫术中“接触律”的应用实例。在巫术看来,只要是人身上的东西,无论是身体的一部分,还是使用过的器物,都因与人体有“接触”而永远保持超距离的联系。于是在早期的巫药中,就有很多与人相关的物品。这些巫药残余辗转传承,在本草书中也时有记载。中药里许多不可能通过口尝身试的药物(如某些金石矿物、器物、污秽龌龊之物等)、不可能通过药效解决的问题(如刀枪不入、水火不惧、夫妇亲爱等)、不需要接触人体的用药法(如佩带、摆放对象方式等),大多源于巫药。巫药渗入医药一个重要的掩饰手段,就是利用“烧灰”内服的形式。烧灰可以把许多无法食用的东西化为同样的灰烬,但在巫术中,灰中保留了原物的灵气,既可通灵,又可蒙人。因此,在观看《本草纲目》等本草书所记载的许多药物(如发髲、头垢、爪甲、孝子衫、裈裆等)及其药物怪效或用药怪法时,应该知道这些药物及其“功效”的来源古老,并非后世中药效用的主流。

    但是要精细地剔出中药里所受巫药的影响,还真是很不容易。巫药和医药是并行发展的,只不过在人类原始蒙昧时期,巫药在漫长的岁月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已。当时代终于进化到巫觋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医药也就开始压倒巫药,扬眉吐气,加速发展。但它们就像两棵幼年时植株一度长合在一起的树,尽管其根系和主干都是分开的,但它们各自的体内已经都含有对方的若干成分,影响着它们以后的生长。例如巫药在“万物有灵”信念指导下用药,和后世道家、医家用“援物比类”思维方法去解释药效,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当医药开始独立发展起来的时候,就面临着如何面目一新、让人信服的问题。托名权威、建立新的理论,是医药独立发展的早期可以见到的两个重要举措。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