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巫、医混同,是指在中国早期文化中,还没有职业医生出现,由当时的巫来行使医疗活动。现在一般的医药史专著中,都把《山海经》作为最早记载药物的文献之一。但恰恰《山海经》中的药物,就是巫医混同时期的产物。《山海经》中经常提到一些巫师的名字,也提到一些巫法和巫药。尽管该书中药物的名字很多(不下100余种),但后世本草却无法从其中采录适合医药实用的内容。这是因为该书所载的治病“药物”,多为传说中的奇鱼怪兽、异草怪木,本不是人间所有的东西,因此也就无法当真。其次,该书所述药物具有明显的巫药特征。巫药虽然也用来防治某些疾病,但却经常兼具某些非医用效力(如御火、御水、御兵、御凶、不迷、不溺、不骄、不妒、不畏雷、媚于人、走马等)。医用之药需要通过内服或外敷,让药物直接进入人体,而巫药据说可以凭借其超距离的感应就能发挥神奇的作用。这就是巫药“通灵”的特征。郑金生,《中药早期药理考略》,《大陆杂志》,98.6 (1989.6),页257。
巫药“通灵”基于巫术蒙昧的“万物有灵”信念。巫家认为世间万事万物都存在着超距离的交感(互相感应)作用。英人弗雷泽把交感巫术思维原则归纳为顺势巫术(相似律)和接触巫术(接触律)两种。(英)詹·乔·弗雷泽,《金枝》(北京:中国民间文学出版社译本,1987),页21。其中“相似律”就是根据人与物的“相似”而建立某种联想。这种联想和中国古代思维方式中的“援物比类”、“象形比类”、“述类象形”等有共同之处。而“接触律”则根据事物的“接触”建立起来的联想。这种联想认为事物一旦互相接触过,它们之间则不论远近,都将一直保留着某种联系。中药里很多药物的使用都和“接触”联想有关。图3-2《山海经》插图“类”
了解了巫术“万物有灵”的信念,就可以理解《山海经》中许多“药物”神奇功效的来源。《山海经·南山经》记载了一种兽,名字叫“类”,据说其状如狸而有髦,“自为牡牝,食之不妒”。袁珂译注,《山海经全译·南山经》(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页2。“自为牡牝”,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雌雄同体,这样的动物自然不存在有妒嫉的问题。根据“万物有灵”的相似律思维,吃了这样的动物,就可以使人没有妒嫉之心。可见“类”的“食之不妒”功效建立在它不分雌雄基础上。又《山海经》中的沙棠,“可以御水,食之可以不溺”。郭璞注:“言体浮轻也。沙棠为木,不可得沉。”这种联想的方式是:沙棠木不会沉水(能御水),那么人吃了它也就不会溺水。《山海经》中的许多药物功效多为这类“万物有灵”思维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