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话的中心意思是解释药物的作用,只需要抓住药物的“偏胜”(特性或专长)之点,那就是药物“补偏救弊,调和脏腑”、产生疗效的根本所在。他还很直白地申明,有些药效无法解释清楚其机理。例如菟丝子“去面”,如果说是因为它辛散、滑泽,那么辛散、滑泽药很多,为什么独独菟丝子有这个功效呢?所以他认为药性各有专长,分别含有特殊的成分(“各得天地一偏之气”),自有它治病的内在原因(“其性自有相制之理”)。如果其内在特性能通过形质气味表现出来,就可以推测其机理。但如果其性深藏不露,就“不可以常理求也”同上,“菟丝子”,页58。。例如古人的单方、秘方,往往可取奇效,比讲究辨证配伍的经方还要快捷。这一说法,等于说中药传统药理并非万能,还有很多解释不了的机理。尽管徐大椿因对《神农本草经》尊崇太过,也间或为“久服轻身延年”之类的方士之言求理圆说,但该书得到了《四库全书提要》的高度评价,认为它“凡所笺释,多有精意”。徐大椿“《药性专长论》曰:药之治病,有可解者,有不可解者。其说最为圆通”。〔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104,页880。从某种意义来说,徐大椿对具体药物的解释虽然也很重要,但更要紧的是他阐发了考求中医临床药效的许多根本性的问题,为清代本草学术涂上了重重的一笔亮彩。
相较而言,比徐大椿稍晚的黄元御,其考求药效机理的论说远不如徐氏的客观平实。黄元御(1705—1758),号玉楸子,是清代尊经派的显要人物。他把岐伯、黄帝、秦越人、张仲景奉为“四圣”,主张理必《内经》,法必仲景,药必《本经》。他撰有两部本草书,一为《长沙药解》,一为《玉楸药解》。《长沙药解》(1753)收仲景医书所用之药161种,各药之后罗列所在方剂。其书名为“药解”,实属方论。黄氏议药论证,时或侈谈五行、运气,四象生成,使浅显之理,反致虚玄尚志钧,林干良,郑金生,《历代中药文献精华》,页336。。虽然都是结合仲景用药法议论药效,但黄氏论药水平较陈修园差之远矣。
黄氏《玉楸药解》(1754)收仲景医书未载之药293味,其论药方法与《长沙药解》截然不同。该书每药叙说简要,并没有“药必《本经》”,更不是为《本经》药效作注,甚至还有“《本草》轻身延年之论,未可尽信也”之类的话(见“黄精”条)。黄氏在这本药书中列举诸药主要的功效主治,除少数药物之外,一般不去阐释药效机理。该书最有学术价值的地方是对某些用药时弊进行抨击。他反对将药效简单化,主张辨证用药,辨药治证。例如当时医家用大腹皮治皮肤肿胀,黄氏则指出:“肿胀有根本,皮肤是肿胀之处所,非肿胀之根本也。”〔清〕黄元御,《玉楸药解》,见《黄元御医学全书》(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9),卷2,页1076。大腹皮所治的皮肤肿胀,不适合虚证。又如当时医家好用木香治肝病,黄氏则认为木香辛燥,而肝属风木,凡病皆燥,因此不适合用木香来调气。正因为黄氏在该书中论说简捷实用,所以其书风行一时,深受医家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