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林外史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二章 本草学术主题与学风的变迁
四、金元药理探讨新风的由来与进展(2)
作者 : 郑金生




  古代中药理论内容之一。依据药物的外部现象(形、色、质地、习性等),援物比类以解释药物的作用机理。  《圣济经·药理篇》的药理说可归纳为“性味”和“法象”两大部分。“性味”论就是《神农本草经》所载的四气五味之类,属于药物的内在性质。而“法象”则是药物的外部现象,其中既包括药物基原外部特征(外形、颜色、质地等),也涉及基原的习性、作用、自然界物种之间的克制关系等。例如虻虫饮血为生,故用于治血。弩牙(弩箭的扳机)用于顺利快速分娩,就是利用它一发而不收的作用。鸬鹚制(制服)鱼,所以用来治鱼骨鲠喉;老鹰制狐,所以用来治疗狐魅邪祟〔宋〕赵佶,《圣济经》(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0),卷9,页173—174。“有因其性而为用者,有因其用而为使者,有因其所胜而为制者,其类不同,然通之皆有权,用之皆有法也”。其例如:“蝉吸风,用以治风;虻饮血,用以治血。”“弩牙速产,以机发而不括也;杵糠下噎,以杵筑而下也。”“鸬鹚制鱼,以之下鲠;鹰制狐,以之祛魅”等等。。诸如此类的药理解释在《圣济经》中大量出现。

    “法象”药理是中医早期“援物比类”思维法〔唐〕王冰注,《黄帝内经素问》(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示从容篇第七十六”,页552。“夫圣人治病,循法守度,援物比类。”的产物。这部分内容在《神农本草经》中非常薄弱。但巫药的“万物有灵”、道家用药的“假(借)外固内”等用药思想与“援物比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圣济经·药理篇》通过“性味”和“法象”二名,将以往本草家和非本草家的用药理论融于一炉。笔者将“性味”药理说称之为“经验药理”,而把“法象”药理说称之为“文化药理”。后者着眼于药物的外部特征或附属的文化特质(由象形比类产生的各种思维联想),其内容经常随不同时代的文化熏染而变更。“法象”药理堂而皇之地进入中药药理殿堂,和科学性较强的“性味”药理各占一席之地,从而使中药药理具有很强的人文特征。北宋儒学重格物穷理,此风也渗入医药界。“法象”药理的介入,无疑扩大了格物穷理的范围。但“法象”药理毕竟不是中药药理的主流。故当时的医家认为:“古人究物,取形色法象者众;良医用药,取形色配合者稀。”〔宋〕太医局,《太医局诸科程文》(当归草堂医学丛书本,光绪四年,1878),卷1,页12。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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