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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神农、本草与历代本草文献的演变
三、本草文献的起源(15)
作者 : 郑金生




    16部是总纲,其下的60类目使药物分类更加细化。例如药物最多的草部,又被划分为山草、芳草、隰草、毒草、蔓草、水草、石草、苔草、杂草9类。这60类目的划分依据药物的形态、习性、生境、气味、毒性、来源、经济用途等,从而将1892种药物组合在一个有条不紊的部、类二级分类系统之中。尽管这种分类法的精细程度和科学性比不上现代通行的动、植、矿物分类法,但在400多年前的中国本草学中,这已经相当先进。在西方分类学传入中国以前,李时珍的部类法一直影响着本草分类。李时珍的敏锐观察其实已经发现了许多现代分类体系中的近缘物种,例如他把葫芦科的植物归于“蓏类”,豆科归于“菽豆类”,许多同科(如桔梗科、伞形科、姜科、菊科等)的植物被排在一起。所以,李时珍的“纲目”体系,不仅是书籍编纂法的改革,也体现了他科学认识物质世界所能达到的高水平。

    (2)基原为纲,附品为目:本草书计算药物种数是一个难题,因为自古缺乏一个标准。同样来自某一动、植物身上的东西,由于部位不同,可以算成一药,也可以算成数药。例如《证类本草》与牛相关的药物就有四条:牛黄、牛乳、牛角、犊子脐屎,这样必然造成查找不便、药物重出重注等问题。

    李时珍解决的办法是:“但标其纲,而附列其目。如标龙为纲,而齿、角、脑、胎、涎,皆列为目;标粱为纲,而赤、黄粱米皆列为目之类。”同上。也就是以该药基原(物种来源)为纲,以相关的各部位、各栽培或驯养品种等为目。前述《证类本草》中牛的四种药,有三种归并到“牛”条(病理产物“牛黄”另立条)。“牛”就是这个药的“纲”,其下牛的肉、头、蹄、鼻、皮、乳、血等38个相关部位或对象都属于“目”。这样就理顺了药物基原和附属品的关系。

    (3)标名为纲,列事为目:这一层的“纲目”关系牵涉各药内容的铺陈。《证类本草》药物内容是以所引文献为单位,层层包裹,后一书包裹前一书。“层层包裹”好处是文献来源脉络清晰,在本草资料积累期,采用这样的体例是明智的。但当本草资料空前丰富,再固守旧例,必有繁冗重复之弊,难查难阅。因此李时珍采用“标名为纲,列事为目”法,就是药名之下再将事(内容)分项解说。其事分八项:释名、集解、辨疑、修治、气味、主治、发明、附方。每一项中,再大致按时代先后摘引数据,注明出处。这样的列事分项说药法并不是李时珍的创造,其法始于南宋《纂类本草》郑金生,《宋代本草史》(提要),页206。,但李时珍分八项解说药物,繁简适中,值得称道。

    以上就是李时珍“纲目”体系的主要内容,也是《本草纲目》最值得称道的成就之一。此外,李时珍在资料汇集、考订药物方面也是值得称道的。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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