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珍(约1518—1593),字东璧,晚号濒湖。蕲州(今湖北蕲春)人。他和宋代的唐慎微一样,以个人之力,成就了本草大业。其父李言闻,以医为业。李时珍从小习儒,14岁补诸生,但此后却三次乡试不中,遂以医为业。他以出色的医术,被楚王聘为奉祠,掌良医所事〔清〕顾景星,《白茅堂文集》(清光绪二十八年刻本),卷38《李时珍传》。。后来又被推荐到京师太医院,据说任太医院院判,顾景星《白茅堂文集》称“荐于朝,授太医院判”。但对此争论颇多,参见钱远铭等《李时珍史实考》(广州:广东科技出版社,1988),页18—23;郎需才,《也谈李时珍任院判之争》,《湖北中医杂志》,2(武汉,1986.2),封三;又吴佐忻,《李时珍生平年表》,见中国药学会药史学会,《李时珍研究论文集》(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页25—26。一年即归。李时珍为什么在太医院供职才一年就回湖北老家,至今是一个疑案。他30岁时开始校订本草。嘉靖壬子(1552),他正式编纂《本草纲目》,至万历戊寅(1578)完成。此后该书又经10多年修润,并谋求刻板印刷。万历二十一年(1593)金陵胡承龙刻书甫成,李时珍即亡故〔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1,页11;又“进本草纲目疏”,页7。。
《本草纲目》以《证类本草》作为基础,故其书称《证类本草》为“旧本”。但其编纂体例有很大的变革,这种变革体现在李时珍把药物从分类到每一药的内容,都纳入了一个严谨的“纲目”体系。“纲”是网上的总绳,“目”是网眼,纲举则目张,如图所示:
这一“纲目”体系分三个层次。
(1)以部为纲,以类为目:随着本草资料急剧增多,至《本草纲目》,药物已经达1892种,方剂上万首,旧本草分类体系已难敷用。在《神农本草经》时代,药物有限(365种),所以可按药性粗放地分成上、中、下三品分类:上品养命、应天,无毒;中品养性、应人,无毒或有毒;下品治病、应地,多毒。至《本草经集注》,则采用自然属性分类法,分药物为玉石、草木、虫兽、果、菜、米食六类。此分类法历经唐、宋官修本草扩充,变为玉石、草、木、人、禽、兽、虫鱼、果、米谷、菜等类。但李时珍认为这样的分类还是弊病甚多:“旧本玉、石、水、土混同,诸虫、鳞、介不别。”同上,“凡例”,页17。为了科学有序地组织材料,李时珍采用了“析族区类,振纲分目”、“物以类从,目随纲举”的方法。
所谓“析族区类”、“物以类从”,是考察区分药物的种类,将药物分成16部(纲)、60类(目)。这16部是:水、火、土、金石、草、谷、菜、果、木、服
析族区类,物以类从
本草纲目分类药物的方法,即区分药物所属的种类,按类来归纳同类的药物。器、虫、鳞、介、禽、兽、人。其排列顺序总原则是“从微至巨”、“从贱至贵”〔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1,页11;又“进本草纲目疏”,页7。。也就是从低级到高级,从无机物到有机物,从植物到动物。动物之中,虫、鳞、介、禽、兽、人的排列,实际上体现了动物进化从无脊椎到脊椎动物的进化规律,最高等的灵长类动物排在最后。所以李时珍的16部实际上也是自然物质的分类法,在当时具有先进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