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是药物的发明人,这一说法大约出现在西汉初期或更早。西汉初陆贾《新语》载:“民人食肉饮血,衣皮毛。至于神农,以为行虫走兽,难以养民,乃求可食之物,尝百草之实,察酸苦之味,教民食五谷。”〔汉〕陆贾,《新语·道基篇》,见《诸子集成》7册(上海:上海书店,1986),卷上,页1。陆氏虽然没有直接提神农发明药物,但却与后来汉·刘安(前179—前122)《淮南子·修务训》记载有相似之处。图1-1神农刘安书载,上古之时,人民茹草饮水,采树木的果实,生吃螺、蚌之肉,因此很容易被疾病毒物所伤。于是神农最早教导人民根据土地的不同情况,播种五谷。同时他亲自“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辟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汉〕刘安,《淮南子·修务训》,见《诸子集成》7册(上海:上海书店,1986),卷19,页331。这就是著名的“神农尝百草,一日遇七十毒”的故事来源。所谓“辟(避)就”,就是先民在寻找饮食物过程中一种趋利避害的行为。先民在寻找可食物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毒物,从而逐渐认识食物、毒物的性质,并因势利导,将它们运用于医疗,由此也就产生了医药。鉴于寻求饮食物的过程是发明药物的途径之一,因此中国古代素有“药、食同源”之说。
关于神农发明药物,还有另外的传说。例如《史记·补三皇本纪》中云:神农氏“以赭鞭鞭草木,尝百草,始有医药”。〔唐〕司马贞,《史记索隐·三皇本纪》,见《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卷30,页23。《搜神记》中也有“神农以赭鞭鞭百草,尽知其平毒寒温之性,臭味所主,以播五谷,故天下号神农也”〔晋〕干宝,《搜神记》,见《四库全书·子部小说家类》,卷1,页1。的记载。赭鞭,是一种涂成红色的鞭子。据研究,春秋之时,人们已经赋予朱丝以神秘的意义。用朱丝驱邪至少在汉初已经形成。胡新生,《巫术》(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页220—221。朱丝和赭鞭具有同样的意义,都是用来驱邪。所以神农不通过口尝,而运用手中的赭色神鞭来迫使诸药显现其性质。这种“以赭鞭鞭草木”而知药性的传说当然远不如“神农尝百草”更贴近药物发明的实际。但不论哪一种说法,至少两千多年前,人们已经把无数先民发明药物的丰功伟绩归于神农氏。
尊古贱今
一种社会心理。表现为尊崇古人,贬低今人。认为古老的东西才最朴实完美,后世则道德沦丧。 不仅如此,后人还把中国最早药物著作之一的《神农本草经》也冠以神农之名。神农时代还不可能有文字,即便确有神农其人,他所处的时代也无法形成药物学专著。为什么《神农本草经》的撰写人不署自己的名字,却要归功古圣呢?这取决于早期中医药书形成之时的社会风尚。西汉·刘安认为:“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贱今。故为道者,必托之于神农、黄帝,而后能入说。”〔汉〕刘安,《淮南子·修务训》,卷19,页342。也就是说,当时人们的习俗风尚就是厚古薄今,崇敬古圣。要著书立说,一定要托名神农、黄帝之类的古圣人,其著作才能有影响和号召力。《神农本草经》、《黄帝内经》等早期中医药经典著作的命名都是这种“尊古而贱今”习俗的产物,它们产生的年代大约在西汉之初甚至更早。药学史上最早见于正史著录的是《神农黄帝食禁》〔汉〕班固,《汉书·艺文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卷30,页1777。,则把神农、黄帝都拉扯到一书,以增强它的权威性。自从《神农本草经》在众多早期药学著作中脱颖而出之后,它就成为中国药物文献发展的实际源头,神农也就成为中国药物公认的肇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