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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一蓑烟雨任平生”(4)
作者 : 雷颐




  究所举发者,仍然例文之涂饰也,于所事之利病原委与所以救弊者未尝讲也。是以诏狱日繁而锢弊滋甚。”“向者之宽与今日之严,其为颟顸一也。颟顸而宽,犹足养和平以为维系人心之本;颟顸而出之以严,而弊不可胜言矣。”“故某以为省繁刑而崇实政为今日之急务”。(《养知书屋文集》,卷九)也就是说,根本原因在于“颟顸”,即吏制本身存在巨大缺漏,使各级官吏有机可乘,时时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而“向者之宽”,即吏治早已废弛松懈,在这种环境中能长期抵挡巨大利益诱惑、洁身自好者毕竟不多,随之造成了“无官不贪”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运用重典严惩的贪官污吏再多其实也只是少数,反使各级官员人人自危,这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锢弊滋甚”,很可能祸及自身。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途在于“崇实政”,即对制度本身进行改革,这样才能既“省繁刑”,又使政治清明,统治稳定。

  换言之,此时清政府面对的是自身的系统性腐败。所谓系统性腐败是指只有以腐败作为润滑剂,政府部门才能提供“正常”的公共服务。在这种系统性腐败中,腐败实际已经成为官员行事的常例,成为他们的一种生存手段,且久而久之已内化为一种不会引起内心道德冲突和愧疚感的规范,而不同流合污者必然受到系统性排斥,这反过来使腐败更加严重、更加猖獗、更加根深蒂固。退一步说,在系统性腐败中即便是得到“圣上”的支持、严肃处理个别贪官也无济于事,因为仅仅是孤立地处理一个又一个贪官,并不能遏制日益严重的系统性腐败,更不能从根本上清除腐败。

  郭嵩焘或许不清楚,他自己的悲剧亦正在此。大概,这也是所有“生于末世”却又不愿同流合污、不忍眼见“大厦倾”,因此只能凭一己之力起弊振衰的“清官”们的悲剧。纵然“才自清明志自高”,但终难免“运偏消”的结局。

  1860年4月,被冷落一旁的郭嵩焘怀着孤愤郁闷的心情以回籍就医为由黯然返乡。在家乡过了两年的赋闲生活后,郭嵩焘又在众人的劝说下,应练就淮军不久、人手紧缺的李鸿章之邀,于1862年春再度出山,任苏松粮道,不久又升任两淮盐运使。由于曾国藩、李鸿章的全力支持,郭嵩焘在两淮理财顺利,卓有成效。1863年秋,他又调往经济富裕、对外交往繁多因此地位重要的广东任巡抚,诏赏三品顶戴。不到两年而升此高位,可谓官运亨通,他也决心有所作为,不负朝廷知遇之恩。但在广东巡抚任上,他又因耿直招怨,与前后两任同驻广州的两广总督矛盾重重,与进粤会剿太平军余部、一向意气用事的老友左宗棠也顿生龃龉。在错综复杂的种种矛盾之中,郭嵩焘左支右绌,最终在1866年6月解任下台, 再次开始归乡闲居生活,而这次长达八年。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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