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895年到1898年这四年间的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新创办企业有六十二家,资本总额达一千二百四十多万元。著名的大生纱厂、苏纶纱厂、合义丝厂、源昌碾米厂、张裕酿酒厂、商务印书馆等都在此时创办。据对其中五十家的统计,资本在十万以下的小厂有二十九家,占企业总数的58%,但资本总额只有七十三万余元,仅占投资总额的6.1%。资本总额在十万以上的企业有二十一家,但资本总额却达一千一百二十六万余元。可见,许多私人企业已具相当规模。从1901年到1911年这十年间,私营企业发展更快,全国新设厂矿三百四十家,资本额达一亿零一百余万元。无论是新设厂矿数还是新投入的资本额,都超过了前此二十多年的两倍以上。
清政府虽然在“新政”时期制定种种政策、法规,成立有关机构以奖励、发展私营工商业,使私人企业在这一阶段相对发展较快,但其内部其实一直有股强大的力量反对私营企业。所以其“私营”政策往往又摇摆不定,表现最明显的是其铁路政策,至此铁路的“国有”与“民营”之争渐渐成为斗争的焦点。1905年秋,湖北、湖南、广东三省民众集股从美商手中收回了粤汉铁路利权。而清政府一方面允许民间自办铁路,另一方面又于1908年任命调入军机处的张之洞为粤汉铁路督办大臣,不久又命其同时督办湖北境内的川汉铁路,实际又企图把铁路改为官控,遭到三省民众反对。1909年年末和1910年年初,清政府又先后准许粤汉、川汉铁路民办,于是大量民众入股,特别是四川入股者最多,甚至一般农民也大都入股。然而仅仅过了一年,“立宪运动”风起云涌之际,清政府却又不顾广大民众的强烈反对,于1911年5月悍然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更严重的是,财政极其困难的清政府根本无力给股民以合理(或者说让股民满意)的补偿,而只能以折扣的方式,即以远远低于股民实际投资额的方式赎买股份。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久前还同意铁路民营,允许民众大量入股,现在突然宣布铁路“国有”,低价赎买股票,广大股民认为这是政府有意设套圈钱,群情激愤,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应声而起。特别是四川,由于许多中下层民众均已入股,反抗“铁路国有”政策的风潮尤为炽烈。“保路运动”终成埋葬清王朝的辛亥革命的导火索。值得一提的是,时任邮传部尚书的盛宣怀是“铁路国有”政策的主要策划者,因铁路属邮传部管,一旦铁路“国有”,邮传部的“地盘”、实力将大大扩充。在“国有”的名义下,他考虑的实际是他的个人利益,并不考虑在各种矛盾已经十分尖锐激烈的情况下,强行此项政策将危及整个王朝的利益,甚至统治的根基。
导致清王朝灭亡的因素当然很多,从经济层面上说,先是为民营经济发展设置重重障碍,而后虽允许民营经济发展,但政策却又极不稳定经常大幅度摇摆,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之一。若与日本明治维新略作对比,更能说明此点。日本明治政府的产权改革远比清政府彻底,自19世纪80年代中期起,日本政府就开始大力扶持私人企业,甚至将“殖产兴业”时创设的官办企业大量抛售给私人,保证了日本经济迅猛的发展势头。近代中日两国的不同命运,适足发人深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