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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清末企业的官办与商办(3)
作者 : 雷颐




  李鸿章提出,创办民用轮船公司是“求富”的重要方法,但现在的情况是“各口岸轮船生意已被洋商占尽”,所以“须华商自立公司”以打破外国轮船公司的垄断。几经努力,朝廷批准了创办轮船招商局。轮船招商局首先要打破外国轮船公司垄断中国沿海和长江航运的局面,当时美商旗昌、英商太古和怡和这三家轮船公司资金雄厚,中国的航运业务事实上被它们垄断。在这种情况下,创办轮船招商局可说是符合中国航运和民族经济发展趋势的明智之举。但官方此时根本无钱,所以李鸿章想到了“官督商办”的办法。

  由于中国素有“抑商”传统,政府本就禁止商人兴办新式企业,再加上社会上反对新式机器生产的保守力量十分强大,所以中国商人根本不可能兴办新式工商企业。但一些商人尤其是买办积聚了大量资本,为了赚钱,他们只能依附在洋商名下,如美国旗昌洋行其实一大半都是华商股本。这样的后果是中国政府的税收减少,而且华商依附在洋商名下还容易受到洋商的盘剥。李鸿章在给同僚的信中写道:“我既不能禁华商之勿搭洋船,又何必禁华商之自购轮船?”“以中国内洋任人横行,独不令华商展足耶?”他在这封信中指明当前的形势是:

  

  中国长江外海生意,全被洋人轮船夹板占尽。近年华商殷实狡黠者多附洋商名下,如旗昌、金利源等行,华人股分居其大半。闻本利不肯结算,暗受洋人盘折之亏,官司不能过问。

  

  如果设立轮船招商局,则华商可以名正言顺入股,“使华商不至皆变为洋商,实足尊国体而弭隐患,尤为计之得者”。创办近代民用企业,需要大量资金和懂得新式经营的人才。当时清政府国库空虚,财政几近干涸,不可能拿出大量资金筹建企业,更无人才。在这种情况下,李鸿章瞄准了买办阶层。在为外商服务的过程中,一些买办积累了一定的近代工商业经营管理的实际经验和能力,同时也积累了大量财富。把他们连人带资本从洋商中“挖过来”,确是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法。

  考虑到当时的情形,他提出招商局应采取“官督商办”的形式,即“由官总其大纲,查其利病,而听该商董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冀为中土开此风气,渐收利权”。“将来若有洋人嫉忌,设法出头阻挠”,官方可出面交涉,“以为华商保护”。

  轮船招商局是洋务派创办的第一个从军工转向民用、从求强深化为求富、由官办转向官督商办的企业,因此意义非同寻常。在新式大机器生产和民间资本面对国内的重重阻力和外国的巨大压力的情况下,官督商办这种由商人出资认股、政府委派官员经营管理的模式在当时对新式民用企业的建立、对民间工商资本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正因如此,开平矿务局、电报局、上海纺织织布局等一系列大型企业此后才得以建立起来。

  官督商办主要是靠发行股票募集商股,刚开始商人大都对此持观望态度,但随着轮船招商局等几个企业的经营成功,商人对官督商办企业的信心大增,社会视听为之一变,人们争先恐后抢购股票,许多买办纷纷从洋行撤资,入股利润更加丰厚的中国式官督商办企业。19世纪80年代初,中国社会出现了第一次投资新式企业的热潮。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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