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裂缝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在“理”与“力”之间(7)
作者 : 雷颐




  但李鸿章的这一策略并未奏效,威妥玛执意要求清政府满足全部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李鸿章对有可能“失和”“深为焦虑”,于8月24日又给总理衙门写信,再三强调他认为“滇案不宜决裂”的理由。他建议由总理衙门上奏,请旨密敕其兄李瀚章等“认真查究”,并且“措词不妨从严,缘滇中视此事太轻”。而“中外交涉,先论事理之曲直。此案其曲在我,百喙何辞”。他认为,中国只能委曲求和,并将其比作壮夫断腕:“语云毒蛇螫手,壮夫断腕。不断腕则毒螫不能消也。”之所以强调“壮夫断腕”,因为他知道清政府不愿处罚有关官员,认为有失体统:“本案紧要关键所在,尊处难于措手,自恐有大吏失体之处。”因此,他对总理衙门劝道:“然若朝廷为其所累,致坏全局,则失体更甚。孰重孰轻,高明必思之熟矣。”当然,他的主张是处罚低级官员而轻责高官,不仅想让下级担责以保上级,同时还有进一步打消总理衙门对处罚官员的顾虑之意:“边将调练擅杀之罪重,而疆吏失察之咎轻,正所以保全疆吏。”他告诉总理衙门自己本想满足威妥玛一二项要求以息事宁人,但威氏根本不答应,“竟不肯丝毫通融”,故威妥玛已准备进京与总理衙门交涉。对此,李鸿章提出自己的意见:“如不大碍国体,似可酌量允行,以慰其意而防其决裂。”因为一旦决裂,后果不堪设想:

  

  若果决裂,不仅滇边受害,通商各口先自岌岌莫保,南北兵力皆单,已有之轮船炮台断不足以御大敌。加以关卡闭市,饷源一竭,万事瓦解。彼时贻忧君父,如鸿章辈虽万死何可塞责。

  

  最后这句话端的是一箭双雕,既表明自己如此妥协也是为了忠于朝廷,同时也是提醒总理衙门的官员:中英一旦决裂,你们根本担不起这个责任,“万死何可塞责”!

  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内,中英双方为“马嘉理案”反复交涉,清政府的基本原则是避免决裂。这固然是清政府早就定下的方针,但也与李鸿章的主张有关。

   虽然威妥玛到天津与李鸿章多次会谈,想借李影响清廷政策,清廷也想要李鸿章打探威氏的真实意图,但李鸿章毕竟没有被正式授权处理此事,许多事情无法做主。所以,威妥玛在1875年9月就回到北京,直接与总理衙门交涉。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