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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在“理”与“力”之间(3)
作者 : 雷颐




  从10月下旬起,李鸿章开始与葛尔西耶谈判。谈判中,葛氏矢口否认秘鲁虐待华工,说是传闻失实、报道有误,反说秘鲁一贯保护华工,并提出中方可以派人到秘鲁调查。对此,李鸿章出示了种种证据,斥责秘鲁为“无教化、无礼仪”之国,虐待华工已为西方各国共知,更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愤怒。同时他将计就计,表示同意派人到秘鲁调查华工状况,等查明华工状况后再决定是否与秘鲁立约。这一招果然厉害,葛尔西耶不得不出尔反尔表示反对,并以中断谈判回国相要挟。李鸿章态度依然强硬,谈判陷入僵局。由于是秘鲁急于与清政府立约,主动提出要与中国谈判,所以葛尔西耶暗中请英国驻华公使来津劝李鸿章妥协,勿令葛氏返国,此建议也为李鸿章明确拒绝。看到李鸿章不为所动,葛尔西耶便于12月中旬离津赴京,想活动其他列强一起向总理衙门施压。李鸿章对他说按照惯例,封河后自己将回到省城保定处理直隶省政务,公务繁忙,只能在第二年春回天津时再商谈立约之事。这样,双方谈判遂告一段落。

  1874年5月,葛尔西耶又回到天津与李鸿章重新谈判。经过一番唇枪舌剑,双方终于议定《会议查办华工专条》草案,而后开始谈判通商条约事宜。双方均有准备,各有方案,最核心的问题是秘鲁能否与其他列强一样“利益均沾”,而李鸿章坚决不同意此点。葛氏见李鸿章毫不动摇,又活动其他列强向总理衙门施压。在列强压力下,总理衙门倾向妥协。这时李鸿章见得不到总理衙门的支持,遂在6月底与葛尔西耶签订了《中秘查办华工专条》与《中秘友好通商条约》。在这两个条约中双方各有让步:秘鲁要求的与西方列强既得利益“一体均沾”被写入条款,这是中方原本不同意的。但在中方坚持下,秘鲁原来不同意或不甚同意的一系列保护华工的措施也被写入条款。如规定中国派员到秘鲁调查华工状况,华工在秘鲁享受寄寓该国其他外侨的一切权益,华工受到雇主虐待可向当地政府或法院控告,秘鲁政府有保护华工和督促雇主履行同华工签订的合同的责任,合同期满应出资送其回国,秘鲁船只不准在中国口岸诱骗运载华人出洋,违者严惩。

  1875年7月,秘鲁派遣特使爱勒谟(Juan Frederico Elmore)来华换约。事前,李鸿章已派陈兰彬、容闳秘密到古巴、秘鲁调查华工情况。李鸿章得知中、秘签订条约后华工在秘鲁依然受到残酷迫害,非常气愤。他在给总理衙门的信中怒不可遏地写道:

  

  自陈、容二员节次分往详查,始悉该国虐待华工甚于犬马,受虐者自尽者不知凡几。凡有血气之伦,莫不切齿。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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