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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九章 御史尸谏(6)
作者 : [英]约翰.奥特维.布兰德




  新帝秉性良善,承蒙太后授予宝座,为大行皇帝立嗣一事必定遵从太后之意。然而,皇宫之内既有良臣又有小人,众人观点不一。宋朝之初,宰相赵普贤良能干,即便如此也仍然顺服杜太后之意;同样,前明大学士王直虽为朝中旧臣,但敢于上奏请求立景帝太子的却是蛮夷之人黄(此人为广西少数民族),令满朝汉族官员汗颜。如果品德高尚之人尚且如此,又如何要求不肖之徒呢?如若旧臣尚且如此,又怎能斥责新人呢?无视既存法度是为错,而我们如今却没有法度岂不大错?为今之计,要想改变一误再误的状况,重回正轨,就请太后再下谕旨,明确规定将来皇位由大行皇帝子嗣继承,任何人不得更改。只有如此,立嗣一事才能名正言顺,此后不致引起争端,也惟有如此,大清朝皇位由父传子的家法才能流传。尽管大行皇帝此时无嗣,但以后新帝之子将会过继给他,而太后也将无孙而有孙。谨遵有序继承皇位之规,太后将功不可没,名垂青史。此乃微臣所谓弥补一错再错的最佳方法。

  大行皇帝宾天之时,微臣已经拟好一折,准备由都察院上奏朝廷。但转念一想,臣已获罪降职,不能越位言事。再者,皇位继承大统乃何等大事!如若出自王公大臣之口,则为深谋远虑;如若出自小臣微官之口,则为轻议妄言。微臣以为,朝廷忠臣智者众多,断然不致人人皆看轻此事而不屑一议。因此,臣并未轻动,而是耐心等待。然而,时光流逝,朝廷对于此事却未有重大举措。后来,罪臣重获朝廷恩待,蒙诏复出,在吏部当差。转眼间又过去了四年有余,朝中大臣却没人看重立嗣一事。如今,大行皇帝将永埋山陵,臣恐人们会将以往之事渐渐淡忘。时间紧迫,罪臣不能再无所作为,束手等待。仰望先帝驾龙宾天,无限怅惘;近看山水依旧,不禁追思先帝。微臣惟将先帝恩赐的余年奉上,以死平息太后的怒气,谨代表大行皇帝乞求朝廷降旨立嗣。

  然而,临死之前,臣却心神不清,奏折中言词含糊,遗漏甚多。此前,微臣奏折都要再三添改才敢呈上,但此次却未尽周详。罪臣没有古人之才学,又怎能学其泰然自若?从前有个人赴死之时腿不能迈,路人问他:“你害怕了吗?”他说是的。那人又问:“既然害怕,为何不转身回去呢?”此人答道:“害怕是我的私心,而就义则是为公。”微臣今日也是如此。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①。罪臣岂敢自比圣贤曾参?我之将死,其言未必皆善,惟恳请太后皇上怜悯罪臣最后的哀鸣,不要认为微臣无病呻吟,也不要觉得我此举不祥。如此罪臣则死而无憾!宋朝一位臣子曾说:“凡事言于未然,此乃莽撞;然而,如若待其发生则言之晚矣。”尽管言于未然显得莽撞,但朝廷最好防患于未然,不可使臣子后悔没有及时上言。微臣真心希望自己的话不会应验,宁可后世笑我愚笨,也不愿所言应验,后世赞我明智。罪臣希望成为杜牧,即便越职妄言也不后悔;罪臣希望效法史鳅,以死明鉴忠心于朝廷。惟愿朝廷终能体谅微臣之心,太后皇上永记顺治康熙圣祖,以宽为怀,仁慈天下;任人惟贤,民和国兴;望朝廷不争外国所重之事,陷中华于危难;毋创祖宗所不屑之先例,为子孙留下后患。这就是罪臣的临终之言、临终之愿。

  罪臣曾为御史,所以才敢冒死上奏。但臣如今为吏部小官,无法直接上奏朝廷,于是恳请本部尚书代为呈上。筹备大行皇帝安葬仪式的名单中本来没有微臣之名,微臣再三恳请大学士宝将我名添加。罪臣之死为宝所未能预料,故此不应为此责怪于他。如今乃是盛世,古代为君殉节的残忍做法岂能重演?然而,罪臣哀恸之情难以自抑,时值今日大行皇帝入土为安、万民同悲之际,哀号痛哭,上言陈情,以明罪臣恳请朝廷为大行皇帝立嗣之心。

  
花山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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