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关系史纲(1917-1991)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章 中苏建交声中的革命输出
中苏交涉一波三折(2)
作者 : 沈志华




   为了达成这一外交目的,1920年5月,刚刚宣告成立的远东共和国就向北京政府发出照会,要求尽快建立互利关系,并建议召开苏俄、远东共和国和中国三方会议,以解决苏俄对华宣言中提出的各项问题。随即,远东共和国政府就派出了以国防部副部长优林为首的代表团来华。此时恰逢苏俄对华宣言广泛传播,各界对苏俄态度热烈,社会主义思潮亦同时兴起之际,再加上日本驻华公使等对优林之行严重抗议,北京政府自身亦不稳固,自然不便承认远东共和国和在北京接待优林使团。6月22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指示西北筹边使署,强调现时协约各国对俄正在接洽通商,尚未到与之发生政治关系地步,故不便准其来京,惟可就近接洽商务等不关政治事宜。《中俄关系史料——一般交涉》,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1973年,第52页。然而,不到一个月之后,因直皖战争爆发,皖系战败,直系掌控了政权,再加上日本7月17日也先一步与远东共和国政府接触,并在事实上承认了其地位,因此,7月26日,北京新政府又转而同意优林以远东共和国商务总代表的身份来京。一个月后,优林到达北京,北京政府亦乘机宣告停止自俄国革命以来一直坚持不承认苏俄政府的旧俄使领待遇,前俄国在中国的一切使领馆及其在各地的租界与中东铁路用地等,均应由中国地方当局妥为接管。唯俄国租界及其对俄侨的司法管辖权,因驻京外交团反对,在事实上未能按照原定方案接管。《中俄关系史料——一般交涉》,第206-208页。

  

  优林此行并不顺利。先是双方交涉华侨损失赔偿问题难以取得共识,后因白卫军进入在中国主权范围内的外蒙古地区,并侵占了库伦,苏俄政府遂联合远东共和国军队开入外蒙古“剿匪”,从而引起了北京政府的强烈抗议。1921年7月优林一行再度来华,试图全面解决通商、合办中东铁路和关于外蒙古三大问题,但仍旧一无所成。至1922年10月,日本占领军撤出海参崴,远东共和国缓冲苏日战争的使命已告完成,进而于11月中旬正式宣告撤销,归并于苏俄,此一交涉自然亦告结束。

   中苏之间的直接交涉,开始于苏俄第二次对华宣言。该宣言签署于1920年9月27日,直接即题为《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外交人民委员部致中国外交部照会》。照会重申遵守1919年7月25日俄罗斯苏维埃政府宣言所阐明的各项原则,放弃以前夺取中国的一切领土和中国境内的一切俄国租界等,但要求另订使用中东铁路办法的专门条约。李嘉谷前引书,第92-93页。北京政府对苏俄此一照会在1921年2月5日做出了答复,但并不愿意马上开始与苏俄政府就相互承认问题进行谈判,同样只同意苏俄派代表来谈商务问题。经过反复交涉之后,直到1921年12月12日,苏俄政府商务代表团团长裴克斯一行才最终来到了北京。由于苏俄政府于此前的11月5日已经与它所扶植的蒙古人民革命党建立的蒙古人民革命政府签订了《俄蒙修好条约》,在事实上承认外蒙古为独立国,北京政府已风闻此事,极感不安,双方的谈判接连就此而展开。对此,裴克斯却再三声明:“俄之对蒙,绝无侵略之意”,“俟蒙境对于俄国之危险组织完全消灭,俄军自当完全撤退。”包括“中国在中东路一带之主权,苏维埃政府(亦)完全承认之,故谈判开幕以后,俄国将竭力使问题圆满解决,以保路区以内俄国工人之利益。”(上海)《民国日报》1921年12月21日,六版。
新华出版社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