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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一章 平顶区与尖顶区(6)
作者 : 丹尼斯·勒翰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吉米伸出双手,树枝与湿水泥这时早让他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不过就在这附近绕上几圈。”

  “在附近绕几圈?”西恩说道。

  “这够酷吧,嗯?”吉米咧嘴一笑。

  西恩感觉自己脸上也禁不住泛开一个大大的微笑。“是够酷。”

  “何止酷,简直是酷毙了。”吉米起身一跃,单脚跳得老高。他对着西恩扬扬眉,又跳了一下。

  “是够酷。”西恩已经能想象出那种方向盘在握的快感。

  “是啊是啊是啊。”吉米对准西恩的肩头送上一拳。

  “是啊是啊是啊。”西恩回敬吉米一拳。一阵涟漪从他心底迅速地泛开来,一圈紧追着一圈。顷刻间,世界变大变亮了。

  “是啊是啊是啊。”大卫说道,一拳送出却没击中吉米的肩膀。

  有那么一瞬间,西恩几乎都忘了大卫的存在。大卫就是那么容易让人抛到脑后。西恩也说不上来是什么原因。

  “他妈的过瘾他妈的酷。”吉米笑道,然后又是纵身一跳。

  西恩的脑海里开始构思画面:他与吉米坐在前座(大卫如果在的话也应该是在后座),两个十一岁的小子,开车自东白金汉的大小街道呼啸而过,对路过的朋友猛按喇叭,和那些大孩子在邓巴街飙车竞速;车胎摩擦地面,扬起一阵白烟。白烟自摇下的车窗灌进车内,他几乎都可以闻到那个味道,几乎都可以感觉到风掠过他的发间。

  吉米抬头顺着眼前的街道望过去。“你知道这条街上有谁会把钥匙留在车里吗?”

  西恩当然知道。格里芬先生的车钥匙就放在驾驶座下头,朵蒂·费欧瑞通常把钥匙留在前座的置物箱里,而一天到晚喝得醉醺醺、还把法兰克·辛纳屈的唱片放得震天响的老头子莫考斯基,则根本就懒得把钥匙从锁孔里拔出来。

  但当他顺着吉米的目光望过去、在心中默默挑出那几辆钥匙就留在里头的汽车时,西恩却突然感到自己的眼底闷闷地涨痛了起来;沿街车辆的车顶与引擎盖将阳光反射得格外刺眼,他却突然感到整条街、每一幢屋子,甚至是整个尖顶区所有人对他的期望的重量沉沉地压在他身上。他不是那种会偷车的小孩。他是将来要上大学,要出落得比工头或是上货工人还要有出息得多的那种小孩。这是他的出路,而西恩也愿意相信,只要他够小心、够有耐性,这出路绝对是行得通的。这就像耐着性子看完一部不管有多无聊、多叫人看不懂的电影。因为电影总会有结局,真相总会大白;就算真相没有大白,说不定那结局够酷,酷得能让你觉得前面的忍耐都是值得的。

  他几乎要对吉米脱口说出自己的这些想法,但吉米早已往前走去,打探着沿街停放的车子里头的动静。大卫就一路小跑跟在他身后。

  “这辆如何?”吉米把手放在卡尔顿先生那辆贝尔耶大车上。他的声音在干燥的空气中听来分外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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