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则是梅维丝·加伦特的短篇小说《一件痛苦的事》(A Painful Affair)中,英国作家普里森写给法国作家格西普的信。格西普说想搬到伦敦住,普里森劝他打消念头:
普里森写道,在巴黎,人们会认为格西普是个有格调的打文学零工的人,没有人会说他汲汲营营往上爬——至少不会当面说。格西普似乎年纪轻轻就进入了巴黎艺术圈的中上高峰,艺术家可以同时看见欧斯曼大道百货公司里挂着的机器织的开司米外套,也可以看见五千法郎一套的手工西装。英国的种姓标志则大不相同,他可能会被认为是皮条客或毒贩,而在公车站被人开枪打死。14
普里森和格西普都很虚荣,对自己的名声都很敏感,都试着用想象出来的鸡毛蒜皮怠慢来压下对方。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1949)英国作家。的小说《资讯》(The Information)与此类似,其他还有许多作品亦然,其中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大卫·福斯特·华莱士的《与极恶之人的短暂访谈》(Brief Interviews with Hideous Men)中的“作家”角色。为什么作家如此厌憎自己?也许是继承自浪漫主义的艺术家形象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使然。那些文学巨人、光彩的死者,对这些软脚蟹后代会作何感想?
关于现代诗人默默无名的可耻处境,A·M·克莱恩是这么说的:
我们只确知,在这真实的社会
他已经消失了,根本不算数,
除了在人口统计的繁衍中——
也许投了某人一票,匿名地
挑战盖洛普民调,政府统计图表里的一个点——
但没人感觉到他,当然离盛名差得远——
在大吼大叫的乌合之众中,是某个人的叹息。
哦,他曾在笔下卷轴中展开我们的文化——
君王引用他的话,震撼讲台的呼声——
以一个名字他曾清楚述说,
天堂,以另一个名字述说七重天,
他,若他真的存在,是一个数字,一个X,
是旅馆登记簿里的张三先生,——
隐姓埋名,遗失,空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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