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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专注:文笔大神
作家左右为难的地方(14)
作者 : 上海三联出版社




  但你并非只能要么当想象力的修女,要么一事无成。祭司的女性版不只是修女,更是女祭司,所以你有选择,这其中是有差别的:基督教没有女祭司,所以这词蕴含着某种异教的,甚至狂欢纵欲的意味。修女与男人隔离,女祭司则不然,不过女祭司跟男人的关系通常也称不上家常就是了。

  

  我第一次读到艺术的女祭司,是在罗伯特·格雷夫斯译注:Robert Graves(18951985)英国诗人、小说家、古典文学家。的作品《白色女神》38中,该书主张女人若要成为真正的诗人,就必须扮演“恶梦虽死犹生三重女神”(Nightmare LifeinDeath Triple Goddess),成为女神的祭司,把男人像虫子般踩在脚下,啜饮他们的血。39我读到这书时大约19岁,对一个曾在“瓦斯公司持家小姐”选美比赛中获得第二名的女孩,这念头并不太令人鼓舞:啜饮情人的血在我看来不像是有趣的周六夜约会。很土是吧,不过我就是这样想的。但格雷夫斯确实对我造成震撼,让我开始纳闷自己是否真的适合艺术人生。

  

  当我读到乔治·艾略特1876年的小说《丹尼尔·德隆达》时,就更纳闷了。主角的母亲是位歌剧名伶,在丹尼尔2岁时便将他送给别人,部分原因是不想让母职妨碍了她的艺术追求。她有很多仰慕者,但在父亲严格操控下长大的她冷若冰霜,只喜欢男人五体投地,让她踩在他们脖子上。她宣称自己并非怪物,但描述她的文字让我们对此感到怀疑。她“算不上人类母亲,而是‘梅卢西纳’”——一半是女人一半是蛇身的怪兽。40

  

  “看着她,”艾略特说,丹尼尔的心情“有种骚动,仿佛见到她经历某种奇怪的宗教仪式,将一项罪行尊为神圣”。41我们猜得到那是什么宗教,尤其是书中告诉我们她把所有情感都投入艺术,除此之外“给不了任何东西”。42她还保持些人性的地方在于她会受苦,但她受的苦最主要来自离弃艺术,而非离弃自己的孩子。放弃歌唱是一项违背她宗教——艺术的宗教——的罪恶,她因此受到惩罚。

  

  丹尼尔的母亲也被称为女祭司,这与致命的女人已经非常相近,而致命女人的典型在19世纪末的文学中处处可见。此时期最受青睐的一个人物是莎乐美,我很小就知道这个名字,因为有首跳绳的童谣是这样:莎乐美会跳舞,舞跳得真正好,她舞跳得真正好,衣服也穿少少。在艺术作品中,我们有福楼拜的短篇小说《莎乐美》、奥斯卡·王尔德的剧作《莎乐美》、理查德·施特劳斯的歌剧《莎乐美》,以及许多画作。T·S·艾略特笔下的阿尔弗雷德·普鲁弗劳克想象自己的头被放在盘子上端出,用的也是她的典故。她的吸引力何在?在莎乐美这个人物身上,致命的女人与女艺术家合而为一。她的舞艺精湛,足以颠倒众生,但她任由自己的艺术被随之而来的奖赏腐化,先是希律王答应只要她跳舞,随便她要什么都赏给她;在某些版本中,后来她对施洗者约翰的肉欲激情更使她进一步堕落:如果她得不到完整的他,至少也要得到他的项上人头。最后(至少是在王尔德和施特劳斯笔下)她因如此变态的行为而被处死,或者是因为她揭下第七层纱的关系——我们无法完全确定究竟是何者。

  
上海三联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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