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刘易斯·海德已在《才华:想象力及财产的情色生命》一书中清楚指出,12任何想断言文学价值与金钱之间的关系的说法,都是把不同的东西混为一谈。契诃夫之所以开始写作,完全是为了赚钱养他那贫穷的一家,终生皆如此。这是否表示他的作品水准低劣?莎士比亚大部分作品都是为了舞台演出而写,内容当然不免投观众所好。查尔斯·狄更斯一开始写作,就辞了原本的工作,只靠摇笔杆过活。简·奥斯汀和艾米莉·勃朗蒂不是靠摇笔杆过活,但能多赚点小钱也不错。但这些作家的优劣都完全不能以金钱因素来断定。
然而,海德也指出,任何诗作或小说之所以能称为艺术,与市场交易的价值毫无关联,乃是取决于天赋才华,而天赋的运作方式完全不同。天赋是不能秤重丈量的,不能买,无法预期,也不能要求。你要么有才华,要么没有。以神学语言来说,这是一种恩典,是存在最完满的产物。你可以祈求,但祈求不见得能让你有才华,否则作家就不会有灵感枯竭的问题了。写一部小说或许是一分灵感加九分努力,但作品若要有艺术生命,那一分灵感是不可或缺的。(诗作中灵感与努力的比例不同,但两者仍然都是必须。)
文学价值和金钱的排列组合有四种:畅销的好书、畅销的烂书、不畅销的好书、不畅销的烂书。一共只有这四种,四种都可能出现。
海德又说,严肃的艺术家最好找一位经纪人,作为艺术和金钱领域间的中介。如此一来,作家自己就不必进行没尊严又有污染之虞的讨价还价,因此可以保持一段适当距离,保持意图和用心的纯正,让其他比较有商业才能的人去关起门来对他的作品讨价还价。
若没有如此保护,他就必须在自己心灵中严格划分一道界线。一方面,该要多少钱就要多少钱;另一方面,也要正确对待与金钱无涉的艺术问题。一半管账,另一半供奉艺术之神。以下是以萨·迪纳森一段有用的文字,出自名为《暴风雨》(Tempests)的短篇小说,描述一名狡猾的老演员兼舞台剧制作人:
索连森先生有双重天性……甚至可说是像魔鬼一般,但他本人倒是与之和谐共存。他一方面是非常清醒、精明又孜孜不倦的商人,连后脑勺都长了眼睛,鼻子闻得出赚钱机会,抱着一种完全实事求是的疏离态度……同时却又是艺术最忠心的仆人,殿堂里谦卑的老祭司,心上刻着“Domine, non sum dignus”……索连森先生有时被视为……不要脸的投机分子,但在与不朽神祇的关系上,他简直贞洁一如处女。13
请大家留意其中两句别有深意的句子:“殿堂里谦卑的老祭司”和“Domine, non sum dignus”。14我们要问的是:什么殿堂?这个上主又是谁?索连森先生没有牺牲艺术作为财神的祭品,但他之为谦卑祭司所侍奉的究竟是谁?恐怕不是耶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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