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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双重:一手吉基尔一手海德,以及滑溜的化身
微不足道的小人物(11)
作者 : 上海三联出版社




  但不管哄骗读者的本事再高明,作家跟说故事的人终究不同。首先,他或她写作时是单独一人,但传统的说故事之人则否。说故事的人就像演员,必须跟现场观众听众即时互动,其艺术是表演性质,表演工具是说话的声音,再加上表情和手势的辅助。如此近距离接触,意味着说故事的人必须谨守若干分寸。要是惹毛了听众——讲太多渎神或猥亵的话,或者骂到听众的家乡或景仰的领袖或族群,等等,你就可能被砸个满头烂水果,甚至遭到拳脚交加。就这一点而言,写书的人跟涂鸦艺术家一样,都比说故事的人自由:他不必待在那里等观众读者的反应。作家可以像玛莉·安·埃文斯Mary Ann Evans英国小说家乔治·艾略特(18191880)的真名。(她是勇敢直言的乔治·艾略特的另一半自我),在书出版问世时跑去度假,避而不读书评。反正作家也不真的关心书评——因为已经太迟了。等到书印出来的时候,内容早已敲定,木已成舟,作家的工作已经结束。内行的书评或许对他的下一本书有帮助,但是已经出版的这一本呢,就只能在这邪恶的大世界里自求多福了,小可怜。

  

  故事讲到一半,说故事的人可以有限度地临场发挥,例如加油添醋,岔出去讲别的,或者添加细节,但他不能回过头去修改故事的开头,除非等到下一场。一如在戏院里看电影,他的故事是单行道:你不能往回翻到第一页,将整个故事大加变动。然而作家就不同了,他可以把草稿一改再改,像福楼拜那样辛辛苦苦修整句子,苦思最适合的词,任意删改人物的名字,甚至可以删掉整个人物。因此,我们或许可以说,文字的质地和整体的通顺一致对小说家比对说故事者重要。一流的说故事者可以口吐莲花临场发挥,但通常都要依赖现成的句子和比喻,就像存着一批文字工具,必要时就抽出来用。他们不太担心用词重复,只有作家才得在校稿时仔细检查,抓出无意间重复使用的词。这并不表示作家比说故事的人更有学问、更谨慎,只不过是在不同的方面比较有学问而谨慎。

  

  两者的对象也不同。对说故事的人而言,听众就近在眼前,但作家可能永远也不会见到或认识读者。作家和读者看不见彼此,唯一能看见的是书,而读者拿到书的时候作家也可能早已辞世。口述的故事不会随着说故事者一起死去:很多这类故事都已流传千百年,从一地传到另一地,从一个世纪传到下一个世纪。但故事的某一特定面貌——也就是某一特定个人讲述的方式——确实会跟那人一起死去,因此故事会随着讲述者不同而改变。故事不是在人手之间传递,而是从口到耳再到口,如此继续移动下去。

  

  书可以比作者活得久,也会移动,也可以说是能够改变。但改变的不是说故事的方式,而是阅读的方式。许多评论家都说过,一代代读者重新创造文学作品,在其中找到新的意义,使其历久弥新。书本的白纸黑字因此便如同乐谱,本身并非音乐,但当音乐家演奏——或者如大家所说的“诠释”——它时,便成为音乐。阅读文本就像同时演奏并聆听音乐,读者自己变成了诠释者。

  

  然而书本的实体让人产生永久不变的错觉。(之所以说错觉,是因为书可以被烧毁,使文本永远失传,而许多书确实如此。)书也给人一种固定不移的印象——字句只能这样排列组合,没有其他可能。在能阅读的人少之又少、文本带有魔幻氛围的年代,这一点确实非同小可: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启示录》,22作者在最后一段诅咒任何更动他笔下半个字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文本是否确切符合某个一般认定的独特源头,便成了相当重要的事。

  
上海三联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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