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当他吹响致命的蛞蝓号角,那个同时也是罗兰骑士的怪物便从塔里现身,物质和反物质合而为一,任务达成,因为《罗兰骑士来到暗塔》这首诗完成了。这首诗的最后几句是:“无畏地我将蛞蝓号角凑上唇边,吹响。‘罗兰骑士来到暗塔。’”5于是主角消失在这首以他为名的诗的最后一句,诗名就是《罗兰骑士来到暗塔》。因此,吊诡的是,这番注定要失败的追寻毕竟还是没失败,因为它的目标就是写成这首诗,而这首诗确实完成了;尽管罗兰骑士的本尊和化身都随着诗成而消逝,但他仍会继续存在于这首他自己方才写好的诗中。如果你听得头昏脑涨,就想想爱丽丝第二集《镜中奇遇》(Through the Looking Glass),以及爱丽丝问的问题——是谁梦见谁?
我们归在“作家”这个名字下的那两重身份,彼此之间的关系为何?我所谓的两重,是指没有写作活动在进行时所存在的那个人——那个去遛狗、常吃麦麸谷片、把车送去洗等等的人——以及存在同一具身体里的另一个较为朦胧、暧昧模糊得多的人物,在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是这个人物接掌大局,用这具身体来进行书写的动作。
我办公室的布告栏上贴了一则从杂志上摘录的隽语:“因为喜欢某作家的作品而想见他本人,就好像因为喜欢鸭肝酱而想见那只鸭。”这句话以轻松的口吻谈及人们见到名人(甚或仅是小有名气之人)时的失望(他们总是比你想象的更矮、更老、更平凡),但也可以从一个比较黑暗的角度来看这句话。得先宰了鸭子,才可能制成、吃到鸭肝酱。那么动手宰杀的人是谁?
嘿,是谁写出上面这句冷血评语的?是哪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手还是哪个隐形怪物?绝对不是我写的,我可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有点心不在焉,对饼干很在行,深受家中动物们喜爱,还会打袖子太长的毛衣。总之,那句冷血评语已经是好几行之前的事了。当时是当时,现在是现在,你永远不能两次踏进同一个段落,而当我打出那个句子时,我不是我自己。
那么当时我是谁?也许是我的邪恶孪生姊妹或滑溜难捉摸的化身。毕竟我是个作家,所以,我一定在某处藏了个滑溜的化身——顶多稍微有点不灵光——如同有日必有夜一样理所当然。我读到过不少书评,评的是挂着我们共用名字的书,那些评论简直是在说这另一个人(就是那个被视为这些书作者的人)绝对不是我。比方说,你永远没办法想象她能烤出一条美味的燕麦蜂蜜面包,而我呢……不过这话扯远了。
你或许可以说我注定要成为作家——否则我就是个骗子或间谍或某种罪犯——因为我打从出娘胎起便有双重身份。家父浪漫地用家母的名字为我命名,但这下子家里就有两个玛格丽特,所以他们得另外叫我别的名字。因此有个小名陪我一起长大,这小名毫无法律效力,而我的真名——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写在出生证明上,我对它毫无所悉,它就像个定时炸弹。等到我明白原来我不是那个我,这是多大的发现啊!原来我还有另一个身份躲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像个空手提箱放在衣橱里,等着被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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