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过头去说1956年,当时我还是高中生,关于我应该、能够、必须做的事,身边没半个人跟我有同感。我不认识任何作家,除了我阿姨替主日学杂志写儿童故事,不过年轻自负的我认为那不算数。我读过的小说(这指的是写给大人看的那些,包括廉价作品也包括文学作品)的作者没有一个还活着,或在加拿大境内生活。我还没有开始认真寻找其他同类,把他们从阴潮洞穴和隐秘树丛中找出来,因此16岁的我的眼界与一般公民无异:我只能看见已经被安排得清晰可见的东西。作家的公众角色在其他国家、其他时代似乎都被视为理所当然,但在加拿大好像要不就是从没真正建立过,要不就是一度曾经存在、但是已然绝迹。当时我还没读过A·M·克莱恩的《诗人风景绘像》,但不久之后便会偶然读到并深印心中,像只刚孵出的小鸭把第一眼看见的袋鼠当成了妈。那首诗其中几句是这么说的——
可能他死了,未被人发现。
可能你会发现他在某个
狭窄的衣柜,像侦探小说里的尸体,
站在那里,瞪着眼睛,随时会仆倒……
我们只确知在这真实的社会
他已消失了,根本不算数……
……他,若他真的存在,是一个数字,一个X,
是旅馆登记簿里的张三先生——
隐姓埋名,遗失,空缺。6
我最初的构想是,写些肉麻的罗曼史给廉价杂志刊登(根据《作家市场》的资讯,这类差事稿费优厚),然后靠这笔钱生活,同时写作严肃文学。但我试了两三次,便确信自己缺乏写那种作品的词汇。接下来的构想是,我应该去念新闻系,然后到报社工作;我想这种写作或许会逐渐转变成另一种——就是我想写的那一种,这时我的理想已经变成凯瑟琳·曼斯菲尔德Katherine Mansfield (18881923)英国女作家。与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的混合体。但跟一位真的记者(是一位远亲,我父母把他挖出来泼我冷水)谈过之后,我改变了主意,因为他告诉我,报社只会让女生写写讣闻、写写仕女版,如此而已。于是,通过大学入学考后(我到现在还会做噩梦梦见那场考试),我就上大学去了,心想毕业后总可以教教书吧。那样也不算太坏,因为教师也有长长的暑假,可供我写我的旷世杰作。
1957年,我17岁。我们的教授明白表示我们是群呆头鹅,完全不像10年前自战场归来的那些退伍军人那么令人兴奋,他们经历过无情的现实,一心渴望求知;也不像那些左派那么令人兴奋,他们三十年代上大学的时候掀起了不小的骚动。教授们说得没错:大致说来,我们是一群呆头鹅。男生准备就业,女生准备当他们的太太。前者穿的是灰色法兰绒衬衫、制服外套、打领带,后者穿的是驼毛大衣、开司米上衣加薄外套,戴单颗珍珠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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