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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定位:你以为你是谁?
写作,作家,写作生涯(6)
作者 : 上海三联出版社




  然而,我透过白纸黑字得知了人生比较肮脏那一面的许多事。16岁之前,我读的东西很多但很杂,从简·奥斯汀Jane Austen (17751817)英国著名小说家。《傲慢与偏见》为其代表作之一。到“真罗曼史”杂志,到廉价科幻小说,到《白鲸记》(Moby Dick),无所不包,不过大致说来可分成三类:学校课堂上念到的书,可以正大光明看的课外书(家中随手可得或从学校图书馆借出)、以及有禁忌嫌疑的书,趁着替粗心邻居看小孩的时候偷瞄——我就是这样看到《永远的安伯》(Forever Amber)和《黑板丛林》(The Blackboard Jungle),后者赞颂着透明尼龙女用衬衫的种种风险。

  

  这类书当中最吓人的是《佩顿园》(Peyton Place),我是偷偷摸摸在街角小店买下,然后爬梯子到车库方便平坦的屋顶上去看。此书的女主角想成为作家,但在这过程当中她的悲惨遭遇实在令人作呕到极点。不过没关系——她确实有很多东西可写,乱伦啦,性病啦,强暴啦,静脉曲张啦,应有尽有。

  

  与此成对比的是学校里读的东西,内容非常英国化,也非常前现代。我想这是为了避免让学生读到性爱场面,不过这些书间接隐约谈及的性爱也不少,包括实际活动及其可能性,而且通常以灾难收场——《罗密欧与茱丽叶》、《佛洛斯河畔的磨坊》、《黛丝姑娘》、《卡斯特桥市长》。诗也很多。老师教学的重点在于文字内容,此外一律不谈。我们学会背熟这些文字,分析其结构与风格,写出大意摘要,但对这些文字的历史脉络或作者背景毫无所知。我想这大概是新批评(New Criticism)学派的绪余,不过当时没人提过这个词,也没人把写作当成一个过程或一种职业——一种有真人在做的事——来谈。

  

  在这种条件下,我是怎么变成作家的?这并不是我当时顺理成章该做的事,也不是我的选择,不像有些人选择成为律师或牙医。事情就是那么突然发生了。1956年,我放学回家路上穿过一片足球场之际,在脑海里作了一首诗,然后把它写出来,之后写作便成了我唯一想做的事。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这首诗写得不好,不过就算知道,八成也不会在乎。深深吸引我的不是成果,而是那个过程,那种触电般的感觉。我从非写作者变成写作者的转变发生在一瞬间,就像“B”级电影里温顺的银行职员霎时变成青面獠牙的怪物。如果有旁观者看到,可能会以为我是接触了某种化学药剂或者宇宙辐射,就像使老鼠变成庞然大物,使正常人变成隐形人的那种。

  

  当时我年纪不够大,完全不自觉这项转变。要是我多读过一些作家生平,或者至少读过任何关于作家的东西,我一定会隐藏起这项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可耻变化。但我没隐藏,反而宣布出来,令那些跟我一起在学校食堂吃自备午餐的女生大惊失色。后来其中一个人告诉我说,当时她觉得我很勇敢,竟然会承认这种事,真是有胆量。事实上,我只是无知罢了。

  
上海三联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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