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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我们在石头镇上徐徐长大
她在我三寸远的地方(1)
作者 : 任向春


  第11段 她在我三寸远的地方没有遮拦地哭

  

  

   我可以安心睡觉了,不必要担心墙那边蓝绸子的哭泣了。蓝绸子随他的父亲到学校的宿舍里住了。

   夜晚梦多得劈头盖脸。雨先是嘁嘁喳喳的,院子里的那棵小树张开了叶子,树枝在拔节。雨水渐渐地湿进来,弥漫着我,我的骨骼噼叭作响。每听到这样的声音,我就知道我的身体在长大,我的血肉和我的激情一点点地走近我的父亲。多年之后我做了父亲,我是那么迷恋同时又是那么憎恨我的儿子,因为他跟我那么相似,我们简直就是一对孪生兄弟,我们不得不在一条血脉上彼此舔舐又互相吞噬。最后总有一个没有耐性的匆匆离去,剩下的这一个便担负起了另一个在这个世界的义务。一个男人为什么总要想方设法要个儿子,他爱他的儿子,儿子是他的载体,他死了之后还有人替他活着,替他爱着他没来得及爱过的人。他恨他的儿子,他有生之年最看重的那个女人,他把生育大事一手托付的女人,总是在儿子出世后,被这个小东西抢走。

   雨越来越大了,我的身体沉重得像一块浸了水的抹布。闪电过后一个闷雷从耳边滚过,我紧缩了一下身体。我发现,在我的身边有一个物体。我摒住呼吸一动不敢动,我嗅到了一种味道。又一个闷雷滚过来,那个物体开始颤动。这个时候我的骨骼又开始噼叭作响,我拔苗助长地希望自己长成一个男人,好保护我身边的这个物体,因为她害怕。

   慢慢地风雨平息了。我听见她说,以后不要再拿别人的东西好吗?

   她没有说偷。我的眼泪淌了下来。为了掩饰我的懦弱我喊到,我早不想偷了,我想摸张锦锦的屁股。张锦锦是我的同桌,是一个胖妞。近来她总是正面用脸对我笑背面用臀部对我笑,我快要被她笑崩溃了。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张锦锦。我喜欢蓝绸子。但我今生今世都不会亵渎蓝绸子。

   辛曼从床上跳下去,她把我提起来,给了我一际响亮的耳光。她说,你为什么一点都不像你的父亲啊。

   这一际耳光拉近了我和辛曼的距离,放学后我准时回家了。有时也搞一些恶作剧,我蹲在我家的墙角下,听得辛曼出来一声声地喊我的名字,渐渐地她走远了,她到外面找我去了,她的声音变得遥远而苍茫。我的脑袋伏在大腿上吸溜吸溜地掉眼泪,我的嘴里想喊一声妈妈或者辛曼---

  

   故事的发展缘于一本成语词典。辛曼从外面兴冲冲地回来,递给我一本成语词典,她说从今以后每天背两条成语,背不会别吃饭。她说话的口气和父亲一模一样。我心想不吃饭就不吃饭,反正我总会弄到好吃的。
春风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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