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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我们在石头镇上徐徐长大
发现辛曼还是一个处女后(3)
作者 : 任向春




   我宁可猫在批发仓库的后墙下挨老鼠咬,宁可为了和史高峰争一块柿饼打破头,我也要自己亲自偷着吃,乐趣全在偷的过程中。我和史高峰打了架之后有时也有短暂的联合。这就应验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在政治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联合。冬天的晚上,把热炉灰放在铁锹上,伸进鸡窝里,鸡就站在了炉灰上。把铁锹慢慢地移出来,一只手抓鸡,一只手窝鸡脖子,鸡只咯咕一声就完了。把死鸡拎到野地里,口袋里揣上盐,用柴禾烤着吃。地上挖一个坑,烧上树枝,把土豆埋进去,味道赛过苏联人的土豆烧牛肉。食物能让人的心和心融洽起来,难怪后来人们勾通心灵的方式总是在饭桌上。只有这一刻我和史高峰像一对老朋友,推心置腹,你敬我让,无话不谈,君子十足。史高峰告诉我说,不打不成交,我爸白天骑在我妈身上打我妈,晚上我爸骑在我妈身上求我妈,不打不成交。史高峰关于不打不成交的理论精辟得让我似懂非懂目瞪口呆。饭后一袋烟,赛似活神仙。史高峰捻碎一些干菜叶,用田字格本卷着吸。我们的生活比蜜甜。酒足饭饱生淫欲。我们打着饱嗝开始想一些意识形态的事情。史高峰凑到我跟前说,你,你亲过女人的嘴没有。我摇头。史高峰捋起自己的袖子,咬在自己的胳膊上含含混混地说,跟这可能差不多。我跳起来大笑,我真的觉得太失笑了。史学工有些恼羞成怒,他说,你肯定和蓝绸子亲过嘴。于是我们又捋胳膊抹袖子打了起来。

   不夸张地说,有一阵子,我们镇子上所有自行车的铃盖都跑进了我们家,我把它们扔进院子里的菜窖里,我站在菜窖口听当当的响声,充满了成就感。第二年,我把它们一个一个地捡出来,它们结结实实地生了锈,我到废品回收站卖了个好价钱。这个意外之财发得我喜出望外,我的兴趣转移了,我瞄上了废品再利用。我发动我的狐朋狗党拾零碎玻璃,一筐一毛钱,我卖到回收站一筐一块钱。

   我买了高档纸料,我要做一些上好的扑克牌,卖给我的同类。我花了十块钱最终也没做出一副像样的扑克牌,可当时商店里的扑克牌一毛五分钱一副。之后我到处捡牙膏皮,加热熔化,倒进地上挖好的洞穴里,冷却后是一锭一锭的铅,当然也卖了好价钱。我买了玩具手枪和钢材,我要模仿着做一只驳壳枪。

   那时候我学会了吸烟,场所在厕所里,香烟的来源是电影院的垃圾场。电影院的垃圾场最多的是葵花籽皮和香烟蒂,没钱买煤的人家长年用垃圾场的葵花皮当柴烧。我常蹲在垃圾场里拾烟蒂,五分钟就能捡两口袋。然后在厕所里慢慢受用,两种味道结合起来,美妙无比。

   我的丑恶行径辛曼当然看在眼里,但她从不说你不要怎么做,只说你应该怎么做。由于从小没了娘,我有很多事情不会做,不怕难为情,我不会刷牙,总把牙齿戳出血。不会串鞋带,不会剪指甲,甚至不会擦屁股,我经常跑进公共厕所里才想纸。有几次刚蹲下,就听得辛曼在外面喊,刘苏子,带纸了吗?
春风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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