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给孩子玩耍的秋千架,车道上停着一辆蓝色的小巴。我从未见到任何活动的迹象,直到那个五月的一个清晨———突然,在我记忆中的第一次,小巴不见了。一个扎着长长马尾辫的女子蹲伏在草地上;在几秒钟的时间里她背对着我,保持着一个姿式,似乎陷入沉思或正策划什么。当她站起身时,我首先看到的是她端着架照相机,随后,才发现是个男子。他直视我的眼睛,说:“你和你那条隐形狗。如果你有半小时空的话,我有名助手帮忙也无妨。”
我僵住了;我的白衬衫透过栅栏暴露了我。
那人笑起来。“我并不是在引诱吃奶的婴儿进来,然后把他们埋在地下室里,如果你那么想的话。”他走到车道上,打开大门,伸出头更加直接地对我看着。“嘿,来吧。我有咖啡什么的。”
我迈开脚步,在心里虚构一则有关一名建筑家朋友的寓言,这朋友会向我介绍这所房子,而我只是参观一下,也许我会多看看———
“用眼睛看不构成犯罪,”那人在我们四目相对时说。我的窘态让他乐不可支。
他并没有领我进屋,而是提出要给我拿杯咖啡来。一分钟后他走出来,还搬了一把折椅。他把椅子拿到他原来蹲着的地方,打开,叫我坐在上面。“这会很乏味,”他说,“所以随便走走,晒晒太阳,我好了会叫你。”草地上放着一把大银勺。我的主人现在着手调度勺子的方位,不断地站开,透过相机镜头观看。然后他跪下,将面孔凑近勺子,直到只差几英寸,他伸直端着相机的双臂,揿下快门。
除了啜饮咖啡(我并不欣赏,但不得不接受),我坐着一动也不动。我觉得有些尴尬,但不觉得有危险,并不是因为此人否认自己有罪恶企图,而是因为我知道公寓里无数的居民可以一边淋浴、做早饭、为上班穿着打扮,一边从三面围观我们。
“现在用得上你了,”他突然说,递过相机。我放下咖啡杯,接过来。他斜视着太阳,同时握着曝光表待在勺子近旁。在他朝前探起身子时,T恤衫往上吊起,脱离了牛仔裤腰。T恤衫下,他的皮肤苍白而光滑。腰眼里长着一簇稀疏的褐色汗毛。
他走到我背后,在我脑袋上方,旋转镜头,调整相机上的几个小转钮。他的双手都是关节,优美但饱经磨砺。
我感到仿佛浸泡在水下,被水堵住不能张口。我朝前倾过身子,抓住相机,等待着他一声令下,与此同时,我不知姓名的导演走到勺子后,抄起胳膊,站着,面孔背对着我。
“对准勺子,”他以这个姿态说。口音很重,连我都能认出是中西部地区的;我在老家上剑桥时有个同学就是发这种草原一般宽广的元音。那同学是芝加哥人。
这人大约三十几岁,但有着一张年轻的面孔,如同卡拉瓦乔绘画里的粉红色皮肤的意大利小伙子。他的眼睛是肉桂色的,头发向后梳,露出一个中心不太正的鸡心形额头,那使得他的表情有些玩世不恭,似乎一边的眉毛永远地向上扬起。他并不特别地高大或健壮,但他的身体有一种不加约束的诡谲性,让他显得似乎有爆发力。
当我遵命揿下快门时,才明白他正在做什么:拍下他在勺子里的影像(或者叫我为他那么做)。他的形象在勺子宽宽的凸面上只是一条细小的黑纹而已,绝大部分的画面由白云翻滚的天空所占据。我揿下快门之后,他转身,举起胳膊,吩咐我重来。他变换他的位置或变换勺子的位置达二三十次之多,每次都说:“射!”似乎我是一名行刑手。一卷拍完,他给相机装上新胶卷,递给我,又开始新的一轮。
在第二卷拍完后,他拿过相机,说:“你是个蛮像样的助手,不唠叨。明天还来吗?”我说会的,一面担心我的声音有些发颤。
“太好了,”他说,微笑着。“我的助手有名字吗?”
我告诉了他。他握握我的手,说:“托尼?贝斯特。我会邀请你闲逛,但我有个约会。”他以一个乡巴佬的发音嘲弄这个法国字眼,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他根本没有约会,还是表示他已经察觉到我在鉴定他的口音,因而要我明白他是不要别人对他居高临下施恩的。这个问题一整天都在我脑子里盘旋。
那天晚上,我正在煮土豆,同时趴在厨房桌边阅读罗特克,突然电话铃响。“你有无尾夜礼服吗?”马尔急促地问。“我只需要衬衫和腰带。”我告诉他我有一套属于我祖父的,但我自己已有好多年没穿过了。公寓的门是开着的,我朝里走的时候,听到呕吐声。马尔弯腰趴在厨房水池边。他的胳膊,撑在台板上,颤抖着。我站在那儿,无助地被动,紧紧地抓着我的旧衣服。
“基督啊,几点啦?”马尔喘息着,直起腰。“基督啊,”他在我告诉他已经是七点十分时,又说了一遍。
马尔自腰以上裸露着,他的衬衫丢在离我脚不远的地方,有股呕吐物的气味。用一方茶巾擦过脸以后,他把茶巾扔到衬衫上面,对我说,口气是公事公办的,但却非常认真,他需要我的帮助。
他请我拎起我带来的衬衫给他看,等待着他发火或嘲讽,因为衣服皱成一团,但他只是接过去,说:“在浴室里,水池上面最高的架子上有熨斗,柜子里有那种可怕的止腹泻臭水。我要出席一场八点钟开幕的歌剧。吉利?特?卡娜瓦演唱。”
我立刻找到了肽铋合剂,幸亏不必在我碰到的一大堆药房标签(那种癖好对我不起作用)里翻来覆去地搜寻。但要取下熨斗,我不得不站到马桶边上,而当我尴尬地将身子倾斜过去,以便够到池子上方的架子时,我碰翻了一只棉花球瓶,药品匣上面的一只小木头盒也随着滚落下来。我决定先把熨斗送给马尔,然后再回来收拾。
马尔已经支起了熨衣架。他吞进一大口肽铋合剂似乎那是威士忌,说:“基督,我甚至都不知道我能喝这种东西,”便动手烫衬衫。“感谢上帝,祖宗们并不热衷于绉纱边。”
瓶子没破(掉在一块虽然磨损了、但仍然精致的紫色基里姆地毯上),我把散落的棉球塞进去。木头盒盖子掉在一旁,口朝下地落在马桶后面。当我捡起来的时候,一扎宝丽来照片像一组卡片似的撒落出来。
令人惊讶的是,它们并非色情照。更加出其不意的是,大多数照片里都有一个我认识的人。这儿,那儿,无处不在,显得快乐又健康的阿尔芒得,那个在劫难逃、充满诱惑的年轻面包师。在海边,穿着宴会便服———绉纱边,金丝雀黄。在马尔的绿丝绒长沙发上———嘴唇紧贴马尔的面颊,阿尔芒得拿着加长镜头的照相机,调情地咧嘴笑着,夹在两个放在架子上的大蛋糕之间———那是现在属于我的店堂。我想起第一次见到马尔的那一天,他一寸一寸地审视那改变了的领地。他并不是在看,他是在回想。“走吧!”马尔叫了一声,我连忙七手八脚地将照片收进盒子,放回到它们西伯利亚的流放地。
衬衫现在显得很挺刮,而且正合身。他匆忙拉上外套。我意识到我们身高相同,周身尺寸一样,甚至肤色也相同,惟一不同的是我们的眼睛,他比戴维或丹尼斯更像我的兄弟。在我尾随他出门时,突然想起我还没有表达关切之意。我说:“是不是你吃了什么?你不会有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