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穿着一件作为他职业制服的那种双排扣的尼赫鲁上装,当他终于放开我,向后退一步时,我看见他衣服上溅满油、酱和酒的污渍。我下意识地低下头朝我自己身上看。
弟弟开始为我掸衬衫。“对不起———我正在尝试一种做小羊排的香脂腌泡汁———我想,因为你知道爸多么喜欢小羊排———我想我可以从背面烤———”
“我们不能给五十个人提供小羊腿,你忘乎所以了。我想我们已经决定用鸡或别的什么了吧,”戴维说。
“戴维,是给我们自己吃,今天晚上。”丹尼斯没听出他双胞胎哥哥话音里的骨头。他一辈子都很能容忍,而且通常是心怀敬佩地接受戴维对他所下的敕令或否决。(有时似乎很明显,这就是他为什么选择了维罗妮克的缘故———并不是因为戴维喜欢她,根本不是,而是因为她有着同样的颐指气使的自信。我曾揣测如果戴维在他们结婚以前见过她的话,情况会怎样,他还会不会口无遮拦地说他认为她是个泼妇。而如果他果真那么说,也许那场婚姻就永远不会举行了。)虽只比戴维小十五分钟,丹尼斯却对他敬爱有加,大约胜过任何人,况且现在母亲已经去世了。我总是有些妒忌他们的双胞胎身份,即使他们的长相和做派大相径庭。“那就好,不错。只是请不要太辛苦了,”戴维说。“我要去把爸弄出行李箱,而莉莲约好去看医生;我们在那以后回来。”我没有意识到爸的骨灰竟然给放在车后行李箱里拉回来,我正准备对这种不敬的做法发表评论,却被丹尼斯高高兴兴地打断了。
“七点,如果你们要一饱口福的话!”除了吃饭,他从来都是手脚不停的,此刻他一只手从我手里接过旅行包,另一只拉着我进屋,用肩膀撞开一扇扇门。“喂!我的小梨们!”他大声嚷嚷。“他在这儿!大伯到啦!”
“你还住你的老房间,我已经跟她们说好了,”他一面说,一面上楼梯。“我告诉维我不能让你在书房里搭张高低不平的行军床将就,你远道而来。姑娘们都过来和我们一起睡,戴维搬进了妈和爸的房间,俨然是庄园主了。”“等等!我们在睡觉!”维罗妮克对着楼下大声说。
我拉住丹尼斯,跟他说:“放下包,送我进厨房吧,我饿惨了,”尽管这时饥饿,甚至我对他老婆的厌恶都不是我这么说的首要的动机,而是因为厨房才是让丹尼斯最快乐、最轻松的地方,也只有在那里他才能使我在当前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快乐、松弛。
他只要在鹈林,就像现在,前厅总是充满了五香辣味。牛油炒洋葱是不可或缺的,因为他接受的是正宗法国大菜的训练,不过往往某种稍许出乎意料的气味也会飘浮在那基本香味之上:芫荽、椰子或小茴香。今天闻到的我只能用普罗旺斯来形容,也许是迷迭香或茴香油。因为这房子在我们小的时候从没有过这种味道———我们母亲,虽然她烧的大块腿肉还是可以入口的,花在家务上的时间却是越少越好———这已经在最近几年里改变了我回家的印象。尽管家具还是我十岁时的,气氛却被丹尼斯的烹饪彻底改变了———笼罩全屋的爸的图书的霉味被取代了———以至我感到我是在梦中回归故里,老家的一切依旧,然而一切又都不依旧,你所拥有的最好的东西和你内心希冀能够拥有的只是短暂地、试探性地相互凑合着。鹈林坐落在托马斯?哈代荒原的北面:一栋白色的房子,有多座阁楼,走廊纵横交错,犹如晚期的蒙德里安,架着黑色的粗糙的横梁。非常悦目,但并不堂皇。陡峭的屋顶按原本设计要求铺草———建筑师的一个从国外进口的错误,它的保养在几十年里索取了高昂的代价,但在我们入住前已经换上了蓝色的石板。因为母亲从不为装潢操心,对现代化也连一声都没吭过(对于一个战后的新娘来说是个颇不多见的特点,我怀疑正是这个特点帮她赢得了我父亲的欢心),所以厨房仍然是个酷似洞穴、只重实用的房间。它主要的摆设是一张长长的污渍斑斑的橡木桌,大大咧咧地放在正中央———对丹尼斯来说可是件宝贝,他不止一次威胁说要将它偷出去———以及一座多毛毒蜘蛛似的炉灶,可以同时给十个大锅供火。隔壁房间匍匐着一只矮胖的小炉子,母亲用它烹制她简单的晚饭;看来,只有丹尼斯懂得如何驾驭那烧柴的大灶,他甚至曾从它的蒸笼里弄出一个蛋奶酥。我们一进门,他就直奔冰柜,以一名大厨习惯性的速度,拉出一盘肉末饼和香脆饼干,一整只翅膀仍然绑着的烤鸡,和一串熠熠闪光的特大紫葡萄。一只脚插在冰柜门里,他把这些放到桌上,随即又灵巧地将手伸回去,取出一瓶啤酒。“特别为我美———美国哥哥冰镇的。”我微微一笑,被他的姿态感动了。“我是个文化叛徒。”
他绕过桌子,越过一块砧板和十来个大蒜头面对着我。“我记得你的朋友马尔和他耻笑热啤酒的那番话:‘给温吞水似的民族饮用的温吞水似的酒。’我不能肯定是他使你真正皈依了,还是你感到羞耻才改换门庭的。”我们想起马尔正是在这张桌子边发表那番憎英症的苛评的,不禁开怀大笑。我看着丹尼斯用大刀拍击蒜瓣,摊平,去皮,再剁细,堆成一个个辛辣、雪白的小墩。我发现我被他的动作迷住了,那么强悍,又那么温柔。“你一定很怀念他,甚至那种尖锐的机智。”“尖锐?哦,简直是犬牙交错的,”我说。“对,这两者我都很怀念———他和他傲慢的对世界的讥嘲。”“你那只鸟还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