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总能看到他。他只在午后的时候来,要一杯摩卡,然后看当天的报纸或是读随身带来的书,一个小时后起身把钱放到桌子上,不言不语地离开。金卓雯这样观察了他一个星期。她在猜他的身份,他和这个城市的关系,答案可以有很多,她的想象力原本就是丰富的。她有时候甚至想他是隐匿在这个城市里的通缉犯,她希望他能带她离开,一起亡命天涯。
她的单纯有时候就像雨天里的荷叶上的露珠,无根的纯净。
第十五天,男人走的时候,落下了一页书签。金卓雯拣到宝贝一样收了起来。男人再来的时候,她轻轻地走过去,“先生,您昨天落下的书签。”
“哦,谢谢。”他向她笑笑,她旋即目眩神迷。那是干燥温暖的男声,更是乡音一般的北方口音。
“你…不是本地人?”男人犹疑着,问了一句。
“旅顺,一个有很多樱花的地方。”对着爱看的男人念起故乡的名字,有一种温柔深深在心底蔓延。
“哦。”男人眉头微挑,“我们,该算是同乡。”
男人这次没有沉默离开,起身的时候,迟疑了一下,然后把书签递给金卓雯,金卓雯翻转过来,看到他一行硬朗的字,写着他的姓名和电话。
“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给我打电话。”叫方恺的男人对着金卓雯笑笑。
当天夜里,金卓雯就把电话打了过去,说我就是想听听乡音,在一片吴侬软语中听到干燥的北方话,那种感觉……她哽咽。他在那面说,我明白我明白。声音缱倦,仿佛极力想要安抚她的情绪。
方恺遇到金卓雯的时候,似乎也是生命中异常落魄的阶段。他,一个失意的画匠,千里迢迢来这烟柳断肠的吴越之地寻找灵感,希冀着有一日,能沾些山水灵气,成就番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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