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省说秦 晋惠公在公元前645年的韩原(今陕西韩城或山西芮城)之战中被秦国俘获,秦国提出的释放条件是晋国交割原答应给秦的河外五城,并留质太子。晋国恐秦国欺诈,派大夫吕省入秦献地,并决定暂缓交质太子。吕省向秦穆公解释说,因国中不和,太子暂留晋国。穆公问晋国为何不和,吕省回答说,“君子自知其罪,惟思感秦之德;小人不知其罪,但欲报秦之仇,以此不和也。”穆公问道,你们国家料想君主一定能归国吗?吕省回答:“君子以为必归,便欲送太子以和秦;小入以为必不归,坚欲立太子以拒秦。然以臣愚见,执吾君可以立威,舍吾君又可以见德,威德兼济,此伯主之所以行乎诸侯也。伤君子之心,而激小人之怒,于秦何益?弃前功而坠伯业,料君之必不然矣。”(第三十一回)穆公赞同吕省的看法,放归了晋惠公,晋国随后送人质于秦。吕省在回答中一方面摆出本国部分人对秦国的怀疑,这是亮出本国对对方的戒备;另一方面又表明本国另一些人对秦国的高估,这表达了对对方的信任。尤其是,他把持前一种意见的人称之为君子,把持后一种意见者称之为小人,并公开表示自己对对方的信任与高估,这既便于杜绝对方的不义之举,启发对方的君子之风,又使对方感到了受信任的满足,使其作出所谓“君子”认定的抉择。两种估计似乎是吕省客观地陈述某种情况,实际上可能完全是他的臆造,他要用这种一褒一贬的方式诱使秦君作出放归晋君的决定。吕省说秦是晋国使臣为救归国君,在握有事情处置主动权的秦君面前,运用机智的外交辞令,借用两层人物的不同估价褒贬对方可能出现的两种处置方案,促使对方作出有利于己方的行为选择。
城濮致楚 晋文公执政不久的公元前633年,晋的从属国宋国受到楚军进攻,宋在危急时派人持重赂向晋国求救。初创霸业的晋国决定以军事胜楚遏制楚国的北犯之势,为了争取齐、秦两个中立大国的支持,晋国元帅先轸一面让宋国使者将重赂分送齐、秦,使二国向楚国婉转和解楚宋之争;一面将所夺的楚之属国曹、卫的土地送与宋国。当齐秦两国受贿赂去调停楚宋之争时,楚国果然因为宋国得了曹卫之地而不愿解宋之周。但楚国为了避免得罪齐秦,故派使者宛春向晋国提出,只要晋国为曹卫复国还地,楚国也将解宋之围,并把这一和解条件告诉宋国,以此争取列国同情,孤立晋国。为了挫败楚国之谋,晋国一面私下答应为曹卫复国归地,逼使它们致书与楚国决裂;一面扣留了楚国使臣宛春,故意激楚之怒。楚国前线大将成得臣接到曹卫与楚断交的书信,又听说使臣宛春被晋军扣留,怒火中烧,率领围宋之兵雨骤风驰般地直逼晋军,于是发生了晋楚城濮之战。战役中,齐、秦两国因楚国曾拒绝它们的和宋请求而由中立转为支持晋国;曹卫断绝了与楚的关系;宋国随晋参战。因晋国君臣的运筹,他们在战前争取到了更多的国际力量的支持。城濮致楚是城濮之战前晋国为了建立更广泛的反楚同盟而在国际关系上运筹策划、孤立和调动楚军的外交制胜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