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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论篇
楚国 (8)
作者 : 冯立鳌




  第三,南方一直是周室统治力比较薄弱的地区,各小国之间的攻战连绵不断,在变乱的社会政治环境中,只有靠武力才能生存和发展。楚人因而在长期的战争中养成了一种勇悍好战的性格,如楚文王在一次战役中曾被巴人(居处今川东鄂西一带)袭败,楚文王逃回时,掌管城门的鬻拳竟闭门不纳,责问说:“王自将而见败,宁不为人笑乎?”他让文王率兵去打黄(今河南潢川西),认为“若伐黄而胜,犹可自解”。楚文王并不以此怪罪,并自勉说:“此行再不胜,寡人不归矣!”(第十九回)又如成王执政初,当政的令尹子元在文夫人的宫旁组织歌舞,文夫人就指责说:“先君常习武事以征诸侯,是以朝贡不绝于庭。今楚兵不至中国者十年矣。令尹不图雪耻,而乐舞于未亡人之侧,不亦异乎?”子元闻言后表示说:“妇人尚不忘中原,我反忘之;不伐郑,非丈夫也。”(第二十回)又如楚成王闻斗章出兵无功,即令其兄斗廉持剑往军中斩斗章之首,斗氏兄弟私下商量说:“欲免国法,必须立功,方可自赎。”(第二十三回)后斗章出兵取得小胜,成王犹不愿免其罪。城濮之战后楚军指挥官成得臣被楚王勒令自刎于途中。楚将斗勃曾与晋军约战,退军三十里下寨,被人诬告为畏敌避晋,楚王遂不许斗勃相见,使人赐之以剑(见第四十六回)。喜战、好胜的性格已影响到楚人的荣辱观,也使楚国成了一个崇尚武力的强悍国家,这为楚国的发展具备了某种内在动力。

  第四,楚国以征服南方小国、争霸中原为目的,好战的性格使其甘与众国为敌,外在压力较大,出于对综合国力进行战争使用的考虑,他们在国内没有大量沿用周室的分封制,军事和政治的中央集权未受削弱。同时,在王室政治圈中,由于传统伦理观念的淡漠,弑君自立的政变频繁发生,王室内部的权力之变在结果上表现为强者对于弱者的强制淘汰。东周以来,楚武王熊通弑兄蚡冒之子而自立(见第十回);楚成王熊恽养刺客袭杀兄长熊艰而代立(见第二十回);楚穆王商臣弑其父而嗣位(见第四十六回);楚灵王围在宫中缢死其侄熊麇而自立(见六十七回);楚平王用阴谋手段除掉灵王等三位兄长而即位(见第七十回)。昭王失国之前楚臣弑君自立凡五次,自立者多是强暴好战者。一方面是王室集权的保持,另一方面是王室内强者的弑君夺权,保证了楚国权力核心的坚强有力,使楚国的发展具备了有利的主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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