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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篇
国家政权变化(7)
作者 : 冯立鳌




  在上述三部分政治人物中,第二部分人物的政治立场最鲜明,是新社会阶层最欢迎、最理想的政治代理人,但他们在原政权结构中根基不稳,其地位容易动摇,能真正为实现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利益而起到重要作用的主要还是第一部分人。作为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物,这部分人有许多不足,如,与原政权结构的联系过于密切;对实行新的社会组织方式认识不明确,甚至一直处于不自觉状态;其政治立场的转变极其缓慢等等,但正是这些特点才使他们在原政权结构中得以长久栖身存在,才使他们有可能最终完成一定历史阶段上政权要素的合理调整,实现国家政治的内部演进。

  原政权结构中新质因素的渗入,尤其是产生于第一种途径的新质因素的渗入,无疑是其它政治因素悲剧的开始。然而,历史的一切当事人,包括扮演悲剧的角色和制造悲剧的角色,往往都不能意识到悲剧已经启幕。代表旧社会阶层的政治人物,在原有的劳动经营方式和社会组织方式不合时宜时总是感到国家府库匮乏、政权无力,他们怨天忧人,甚至自责治政无方,而当他们看到某些同僚采用了新的经营和组织方式而充实了府库、显示了政权威力时,嫉妒之余也有喜庆,因为他们终于看到了自己政权结构得以恢复的生机,即使是政权结构中的中心人物,也乐于赞同新人物的新政绩,希望借重他们来治政兴国。参与国家政权的政治人物为眼前之利所诱使,往往在彻底的无意识中接受新的经营和组织方式,赞同和支持某些政治人物的变革措施,这样,原政权结构中就不自觉地容纳了叛逆因素。这种新质政权要素的势力不断壮大,当原政权结构的存在已成为其继续发展的障碍时,它与其它政权要素的对立就立刻明显化,而当其它政权要素突然发觉它是政权结构体中的叛逆物时,它们可能已无力除去这个叛逆物。不同的政权要素终于要在同一个政权结构体中摩擦和碰撞,各政权要素争取自身地位、改变政权结构的权力争夺必然要在这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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