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产技术提高到了一定的程度,就会使某种新的劳动经营方式在全社会的推广采用成为可能,而当这种新的劳动经营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取代旧的劳动经营方式时,与它相联系的新的社会阶层也就必然产生和形成,这种新的社会阶层随着自身劳动经营方式的扩大而扩大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会渗透于国家的政权结构中,成为新的政权要素。新的政权要素有不断发展的趋势,但它在国家政权结构中不占据中心地位。在政权结构中占居中心地位的政权要素代表着与旧的劳动经营方式相联系的旧的社会阶层,这一阶层虽然会随着自己劳动经营方式在全社会范围的缩减而缩减,但他们的政治代表人物作为参与政权结构中的政权要素,绝不会轻易放弃自己对其它政权要素的支配地位,他们会尽力维护原有的国家政权结构,必然自觉不自觉地扼制着新的政权要素的增长。不管处于国家政权结构中的诸种政权要素意识到与否,社会的自然发展会把它们推到根本对立、互为仇敌的地步。参与政权组成的各种人物间,可能是世代亲顺的君臣,可能是曾经情同手足的同僚,可能是血缘相通的亲属,但由于政治立场的分野,他们遵循着社会的客观法则:通过残酷的政权斗争来消灭异己,在改变原政权结构中争取自己的政治地位。
新社会阶层向国家政权结构的渗透主要有三条途径:
其一是诸侯国参与政权的世卿(世代相袭的卿大夫)为壮大私族势力,在自己的采邑内逐步采用了新的劳动经营方式,因而逐步演变成为新社会阶层在国家政权中的代理人,如鲁国的“三桓”,晋国的赵、韩、魏,齐国的田(陈)氏,宋国的华氏等。他们随着社会生产的客观发展而积累了雄厚的经济实力,也因经营方式的适合时宜而深得人心,吸引了更多的社会成员,形成了巨大的政治力量。他们在形式上一直是原国家政权中的臣僚,但其政治利益已逐渐转移,成了新社会阶层的重要政治代表。他们向公室争夺私族利益,实际上是一定社会阶层争夺自身地位的政治行为。
其二是因推行强国新政而被君王提拔重用的政治人物,以及因耕战之功而在新政中获得高层政治地位的人物,如商鞅、吴起、白起、廉颇等。一些国家因外敌之患感到了强大的压力,或者想在社会竞争中争取到优胜地位,总是千方百计地寻求强国富国的手段,这使一些主张采纳新的劳动经营方式的政治家有了参政机会,这些人物和那些因耕战之功获得政治地位的人物,其政治命运与新的劳动经营方式、新的社会组织方式直接联系,也是新的社会阶层在国家政权中的政治代表。和前一种政治代表人物相比较,这部分人的政治立场鲜明而坚决,但他们的缺陷是,在原政权结构中根基不稳。
其三是那些在某一经济领域里的致富人物,以经济实力为后盾,通过某种非正常手段进入国家高层政治圈。如郑国的弦高因在周、郑之间贩牛获利,在秦国偷袭郑国时,他凭财力假命犒劳秦军,巧退秦国袭郑之师,事后被郑穆公拜为军尉,参与国家军事事务。卫国巨商吕不韦花重金买通秦国宫廷要人及赵国有关官员,帮助入质于赵的秦公孙异人逃脱虎窟而回国继位,最后一直位至丞相。这部分人的政治命运同新的劳动经营方式、新的社会组织方式没有直接联系,他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一定社会阶层的要求,但不一定是新的社会阶层的典型代表,故而其政治立场不一定是鲜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