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知道了。”自己明明三个社团都被录取了,可对余下的两个她们提也不提,就知道那群家伙们是这个德行,雨晴无奈。
“你知道广播社有多难考吗?一百多人才录取八个哎,比高考还惊心动魄。你还真不知是走了什么狗屎运了!”舍友A口气酸酸地说道。
“错了错了,不是狗屎运,是桃花运!”舍友B高声纠正,“雨晴你不但有欧阳毅这个冷调帅哥做竹马,现在又要跟校园偶像沈昂出入同一个社团。哇!真是妒忌死人了啊!”
“小晴,你要请客!”又是异口同声。
她在一堆吵闹中无奈地想,会不会有一天,自己的头终将被这些精力过剩的人吵爆?
晚上,在被迫花费了一周的零花钱请“吵闹军团”吃过饭后,雨晴好不容易能够一个人去湖边安静一下。她虽然喜欢人多热闹(注意是热闹,而非吵闹),但也很需要有自己的时间进行胡思乱想。随便挑了张长椅正要坐下,旁边椅子上的一个人一下子就引起了她的注意。
确实挺新鲜吧?
女生之所以会感到奇怪,是因为晚上来这湖边的大部分都是情侣,像自己这样孤身一人的相当少见。于是,虽然知道这样并不礼貌,她还是忍不住对自己的这位“同类”好奇地打量了几眼。
是个穿着白色衬衫的男生……
虽然坐着,但也显出身材修长的感觉。他的侧面有些模糊,在月光的映照下反射出淡淡的光泽。
“奇了怪了,男生皮肤也可以这么好,还反光……”雨晴轻轻笑了笑,正准备移开视线。
这时,或许是那个男生发现了自己正被注视着,他突然侧过头来。
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很好看的男生。傲如雪峰的鼻梁清秀挺立,薄如刀片的嘴唇微微抿着,还有他的眼睛,那么亮,却又泛着柔和的光泽,犹如朝雾中若隐若现的星芒。
星芒?哎……
这双眼睛,这双眼睛好像在哪见过的……
她努力回忆。
对了!这不是勇救自己门牙的“高露洁”男生吗?雨晴一拍脑门,却发现那个男生已经站起身来远远地走开了。
“一定是我打扰到他了吧!”她有些懊恼地想了许久。
之后的日子,女生逐渐忙碌起来,她最终选择加入自己一直挺喜欢的热舞社,整天过着课余练舞的充实生活。宿舍的“吵闹军团”一致认为她放弃广播社是暴殄天物,从此拒绝在她面前提起沈昂这个偶像,她也乐得个耳根清静。而欧阳毅呢,却说为了庆祝她的明智选择而破天荒地从他那铁公鸡的身上拔下一根毛来,请她吃了次哈根达斯。尽管,冰淇淋甜腻的香味足以让她回味许久,但雨晴心里还是有些微奇异的感觉,就像是长长的细丝一样牵扯不断,却又找不清源头的样子。她没有多想,只把这归结为在这个十八岁的春天,自己终于也有了小女人的多愁善感了。 |